宏伟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等人员的公告
发布人:吉莹  发布时间:2023-05-15   浏览次数:10
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宏伟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9名工作人员,所招人员不占行政、事业编制,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计划

  岗位1:森林消防队员6人。

  岗位2:社区工作者13人。

  岗位详见职位信息表(附件2)

二、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作风正派,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爱岗敬业、甘于奉献、肯于付出,恪守职业道德;

  3、热爱本职工作,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具有岗位所要求的能力素质,责任心强,能吃苦耐劳,工作积极主动;

  4、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服从用工单位岗位分配;

  6、学历、年龄、户口等条件详见职位信息表(附件2);

  7、符合聘用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免于刑事处罚的;

  2.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有吸毒史的;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4.曾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5.受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尚在处分期和影响期内的;

  6.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7.在各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考或公务员招考中或其他国家考试中被招考(考试)主管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舞弊行为的;

  8.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9.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10.本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11.其他不适合从事本职工作的;

  12.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形的。

  如考生有上述情形,故意隐瞒的,一经发现,立即依规处理,一律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地点:宏伟区忠旺上城一楼(文圣路666号)

  3、报名时间:2023年5月15日-2023年5月17日(上午9:00-11:00,下午2:00-4:00)

  4、所需材料:

  (1)自行到宏伟区政府网站用A4纸下载并填写《报名表》1份;

  (2)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户口簿只需复印首页及本人页)、毕业证、学信网学历(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及相关学历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3)退役军人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4)银行部门出具的近期《个人信用报告》一份;

  (5)近期正面同版二寸彩色免冠照片3张。

  5、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名者提供的各类证件及填写的信息必须真实、有效。提供虚假、无效证件或不如实填写有关信息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招考、聘用资格,并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6、考生自报名至考试(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政审)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

  (二)考试

  1、森林消防队员采取面试方式进行

  面试: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如应聘人员面试成绩未达到合格分数线,不允许进入体检环节。面试成绩当场向考生公布,考生本人确认签字后,离开面试考场。

  2、社区工作者采取笔试和面试方式进行

  笔试:笔试内容为《社区工作专业知识》、《公共基础知识》、《行政能力测试》、《综合能力测验》等,时间为90分钟。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考生需携带身份证参加笔试考试,笔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依据笔试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员。最后一名面试人员的笔试成绩如出现并列者,则同为面试人员。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如应聘人员面试成绩未达到合格分数线,不允许进入体检环节。面试成绩当场向考生公布,考生本人确认签字后,离开面试考场。

  5、考生总成绩计算公式为:

  森林消防队员总成绩=面试成绩。

  社区工作者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最后一名出现成绩并列,以面试成绩高者予以确定拟聘用人员,如面试成绩也相同者,优先招聘:①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的公安民警的配偶及子女。②退役军人。③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④中共党员。在此基础上,如还无法区分开,采取面试加试的方式确定进入体检和政审人员。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和政审

  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进行,体检费用自理。对拟聘用人员开展政审工作,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政审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四)公示

  体检和政审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确定后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不符合聘用条件并查实的人员,不予聘用。因体检和政审不合格或考生自愿放弃等原因出现空缺,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如递补人选中有并列者,确定拟聘用人员办法参照上述规定执行。

  (五)聘用管理及待遇

  被聘用人员日常管理工作由用工单位负责,按《劳动合同法》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待遇详见职位信息表(附件2)。

  四、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报考者有弄虚作假、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发现,取消其考试或应聘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招聘咨询电话:0419-53082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