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
本次计划自主招聘49名事业编制专业技术岗位教师,具体招聘岗位信息详见附件1。同一岗位识别码内多个招聘学校的,聘用时根据综合评价成绩按从高到低顺序,由考生依次进行选岗。
二、招聘对象
辽宁大学、大连海事大学、延边大学、哈尔滨工程大学全日制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应届毕业生;辽宁师范大学、沈阳师范大学及大连大学师范类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应届毕业生,含择业期(2021、2022届)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全日制优秀毕业生(未签订劳动合同、未有单位缴纳社会保险),2023届毕业生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否则不予聘用。
报考同一岗位要不低于3:1竞争比例,当同一岗位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数未达到3:1的竞争比例,取消或按比例缩减该岗位的招聘计划数。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具有扎实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知识,具有高尚的职业道德素养和奉献精神,有志从事教育教学工作;
(四)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五)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具有与报名岗位相适应的专业和层次的教师资格证书;无教师资格证书的毕业生须承诺两年内(自签订聘用合同之日起)取得教师资格证书,如果两年内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用人单位有权无条件解除聘用合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2.受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3.在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为有严重作弊行为的;4.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含在读非应届研究生不能以已取得的本科学历报考);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6已被各级机关(包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录用、已与事业单位签订聘用合同、与机关事业单位签订定向或委培协议的;7.定向生、委培生及辽宁省以外生源公费师范生;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到事业单位的其他情形的。
四、招聘工作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本次招聘信息在考生所在学校网站或学校公众号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5月3日-5月7日,报名截止时间5月7日下午16:00时。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报名邮箱见附件1),报名截止时间以收件邮箱显示时间为准,逾期视为无效报名。
3.报名要求:
每名报考人员只允许报考一个招聘岗位,且招聘岗位专业要求与最高学历所学专业一致,重复报名无效,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负。
报名采取诚信承诺制,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弄虚作假或与招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在整个招聘工作中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4.报名时应提交(上传)的材料按如下顺序,做成一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岗位识别码+岗位名称+姓名”。
(1)《大连市旅顺口区招聘全日制应届毕业生报名表》1份(附件2,网上下载表格填写后用A4纸打印在一张纸上,本人签名处用签字笔签名);
(2)本人身份证(正反面);
(3)教师资格证及网上确认件(中国教师资格网教师资格证全网页截图);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考生签订未取得教师资格证考生承诺书(附件3);
(4)应届毕业生提供学生证、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查询),择业期内毕业生提供毕业证及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证及学位网学位证书查询件,研究生还需提交本科毕业证、学位证及网上查询件;
(5)最高学历所有学期的成绩单(加盖院系公章);
(6)本人简历(A4规格,包括考生自然情况、所获荣誉和社会实践等);
(7)所获得的各级各类证书和招聘岗位所需其它证明材料(最高学历获得的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三好学生等各项荣誉证书、参加社会实践情况、奖学金获得情况等,同一类型多个证书的,提交最高级别证书即可);
(8)政治面貌为党员或预备党员的报考人员需提供《党员证明》(附件4)。
以上提交的材料复印件一律使用A4规格的纸张,并按照上述顺序装订。资格复审上交。
(三)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查(学历、学位、资格证、简历、成绩、奖惩等情况),符合条件人员可进入综合评价环节。
(四)综合评价
通过审核考生上传的报名材料及面试说课的方式,对考生进行综合评价,综合评价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60分,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面试说课主要考察报考人员应聘岗位所必需的专业素养、教学过程与方法、举止形态等。根据综合评价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计划1:1的比例拟定进入考察和体检人选。综合评价成绩并列的面试说课成绩高者入围,面试说课成绩仍并列的进行加试。面试说课人选、进入考察和体检人选名单在旅顺口区教育局微信公众号上公告。
(五)资格复审
入围考察和体检人选须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考生携带报名时提交的材料的原件与复印件(A4纸按顺序装订)到旅顺口区教育局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
(六)签订就业协议
入围考察与体检人员签订就业协议,签约与资格复审同时进行,放弃现场签约的,按照综合评价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综合评价成绩并列的,面试说课成绩高者入围,面试说课成绩仍并列的进行加试。签约后,用人单位和个人均要严格履行相关的责任和义务,任何一方违约,按协议约定执行,因考察与体检不合格解约除外。
(七)考察与体检
由旅顺口区人社局和旅顺口区教育局统一组织考察和体检。考察的主要内容为拟录用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情况。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考察不合格者不再安排体检,取消其聘用资格。考察与体检不合格产生的招聘岗位空缺分别按照综合评价成绩依次递补,综合评价成绩并列的,面试说课成绩高者入围,面试说课成绩仍并列的进行加试。
(八)确定拟聘人选并公示
考察与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人选,通过旅顺口区教育局微信公众号,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经公示无异议后,如因其他原因未能聘用而产生聘用岗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九)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无异议后,完备用人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十)服务期限
全日制本科学历毕业生,本单位最低服务期限不少于5年;研究生学历,本单位最低服务期限不少于3年。
录用人员试用期1年,在试用期内经考核不适合教育教学工作或出现重大事故,用人单位可予以解聘。
(十一)其他事项
1.报考人员在招聘期间应随时关注旅顺口区教育局微信公众号上的招聘信息,确保通讯工具畅通,因信息关注不及时或通讯工具不畅所致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2.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411-86367712(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7:00)
3.本次招聘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事业单位招聘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招聘组织机构无关。
五、纪律与监督
(一)自主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自觉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监督。(投诉举报电话:0411-86367751)
(二)自主招聘高层次全日制优秀毕业生工作有关回避要求,按照《关于印发<大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通知》(大人社发〔2020〕413号)规定执行。
(三)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及招聘工作人员违反招聘工作纪律,按照《关于印发<大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通知》(大人社发〔2020〕413号)要求执行。
附件:
1.旅顺口区2023年招聘全日制优秀毕业生岗位计划表
2.大连市旅顺口区招聘全日制应届毕业生报名表
3.未取得教师资格证考生承诺书
4.党员证明
大连市旅顺口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大连市旅顺口区教育局
2023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