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普兰店区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按照有关文件规定,现就大连市普兰店区2023年教育系统自主招聘优秀毕业生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共招聘事业编制教师79名,具体岗位信息见《大连市普兰店区教育系统2023年招聘优秀毕业生岗位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沈阳师范大学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应届毕业生,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师范类(音、体、美专业不限师范类)应届毕业生。职业教育中心电气工程专业实习指导岗位不限师范专业。
应届毕业生包括2023年毕业和2021、2022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2023届毕业生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否则不予聘用。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要求的专业、技能和其他条件。
(二)不得报考情形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有违法犯罪记录或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以及受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在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为有严重作弊行为的;
4、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本次招聘信息在考生所在学校网站或学校公众号发布,开展校园招聘。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4月24日,报名时间截止5月4日16:00点。报名材料收件截止时间以收件邮箱显示时间为准,逾期视为无效报名。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邮箱:pldjyjrsk2022@163.com)
3.报名要求:
每名报考人员只允许报考一个招聘岗位,且招聘岗位专业要求与最高学历所学专业一致,重复报名无效,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负。
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弄虚作假或与招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在整个招聘工作中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报考同一岗位要形成不低于2:1竞争比例,当同一岗位的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数未达到2:1竞争比例时,取消或按比例缩减该岗位的招聘计划数,并通知被取消岗位招聘计划的报考人员进行岗位调整。对不同意调整或不能调整的报考人员取消报考资格。
4.报名时应提交(上传)的材料按如下顺序,以PDF格式形成压缩文件,发送至指定邮箱,文件名:“岗位识别码+岗位名称+报考单位+姓名”。
(1)《大连市普兰店区教育系统2023年招聘优秀毕业生报名表》(附件2)1份(网上下载表格后用A4纸打印在一张纸上,由本人用签字笔填写);
(2)本人身份证(正反面);
(3)教师资格证及网上确认件(中国教师资格网教师资格证全网页截图),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毕业生,要上传手写并签名的教师资格证取得情况承诺书(附件3);
(4)毕业证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证及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学位网)学位查询结果截图,研究生还需提交本科毕业证及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证及学位网学位查询结果截图;2023年毕业应届毕业生还未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的,上传学院签字盖章后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证明(附件4);
(5)最高学历学习期间和本科学历学习期间的成绩单;
(6)本人简历(A4规格,包括考生自然情况、所获荣誉和社会实践等);
(7)最高学历学习期间和本科所获得的各级各类证书和招聘岗位所需其它证明材料(含政治面貌、荣誉证书、参加社会实践情况、奖学金获得情况等)。
(8)录制不超3分钟自我介绍的短视频(严禁透露个人信息,始终保持本人正面上半身入镜,视频格式为mp4,大小不超过200MB,视频分辨率不低于1280*720,视频只能上传1个,提交前可在线预览,若效果不好,可重新录制再次上传;提交成功后则无法再次替换原视频)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主要对应聘人员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查(学历、学位、资格证、简历、成绩、奖惩等情况),审查合格人员全部进入综合评价环节。因考生上传资料内容不全,无法辨别或附件损坏无法查看,导致资格审查无法进行的,报名无效。
(四)综合评价
综合评价采取材料评价+录制短视频的方式进行。综合评价满分为100分,包括“材料评价”满分60分 、“短视频评价”满分40分。根据综合评价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5比例确定拟定入围面试人选,入围面试的最后1名人选成绩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人选名单考核评价结束后发布在普兰店区教育网(http://pldedu.30edu.com.cn/)。
(五)面试
面试相关事宜将在普兰店区教育局网另行通知。面试满分100分,合格分数为60分,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
总成绩按照综合评价成绩和面试成绩3:7的比例确定,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拟定进入考察和体检人选。总成绩相同的,面试成绩高者入围,仍相同的,材料评价成绩高者入围。考察和体检人选名单在普兰店区教育网上发布。
(六)资格复审
入围考察和体检人选须进行现场资格复审。
考生携带报名时提交的材料的原件与复印件(A4纸按顺序装订)到普兰店区教育局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
(七)签订就业协议
入围考察与体检人员签订就业协议,签约与资格复审同时进行,放弃现场签约的,按照岗位排名顺序从高到低依此递补(岗位空缺的,从同学段同学科未进入考察和体检人选中按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选岗)。签约后,用人单位和个人均要严格履行相关的责任和义务,任何一方违约,按协议约定执行,因考察与体检不合格解约除外。
(八)考察与体检。考察工作由普兰店区教育局负责组织,主要考察拟录用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情况,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体检工作由区人社局负责,在市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不予聘用。考察与体检不合格产生的招聘岗位空缺按照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九)确定拟聘人选并公示。考察与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人选,通过普兰店教育网,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后不再递补。
(十)办理聘用手续
经公示无异议,按有关程序进行备案后,用人单位按规定程序办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备案)手续。
(十一)服务期限。本科学历毕业生,在本单位最低服务期限不少于5年;研究生学历,在本单位最低服务期限不少于3年。
录用人员试用期1年,在试用期内经考核不适合教育教学工作或出现重大事故,学校可予以解聘。
(十二)其他事项
1.报考人员在招聘期间应随时关注普兰店区教育网上的招聘信息,确保通讯工具畅通,因信息关注不及时或通讯工具不畅所致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报考人员因手机故障、断网、断电、账号错误、岗位登录错误等非系统技术问题,导致无法正常面谈以致影响成绩评定的,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责任。
2.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411-83113451(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13:30-16:00)
3.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事业单位招聘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招聘组织机构无关。
八、纪律与监督
(一)自主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自觉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监督。(投诉举报电话:0411-83113670)
(二)自主招聘高层次优秀毕业生工作有关回避要求,按照《关于印发<大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通知》(大人社发〔2020〕413号)规定执行。
(三)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及招聘工作人员违反招聘工作纪律,按照《关于印发<大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通知》(大人社发〔2020〕413号)要求执行。
相关附件
附件1:大连市普兰店区教育系统2023年自主招聘优秀毕业生岗位计划表.xls
附件2:2023年大连市普兰店区教育系统招聘全日制优秀毕业生报名表.doc
附件3:教师资格证取得情况承诺书.doc
附件4:2023年应届毕业生证明.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