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辽宁省沈阳师范大学“逐梦奖学金”管理办法》和学校通知的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通过学生个人申报,学院本科生工作委员会的严格审核,在民主评议的基础上,确定拟推荐人选2人,现在学院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七天(2023年4月10日至2023年4月16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联系学院本科生工作委员会安隽老师,联系电话:86506422(有异议者须如实提供充足证明材料)。拟推荐名单如下:
1、2019级 19020071谭弘书
2、2020级 20020037姜 涛
数学与系统科学学院
2023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