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数学与系统科学学院2021-2022年奖学金初评结果的公示
本院全体学生:
按照“沈阳师范大学2021-2022年本科学生评奖评优工作”通知,我院成立了学生奖学金评定工作领导小组,严格按照《沈阳师范大学本科学生奖学金管理办法》《沈阳师范大学本科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评定标准和条件,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经学生本人申请,院评定小组初审,下列同学拟获2021-2022年奖学金(详见附件)。
从2022年10月28日起,至2022年11月4日止,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如教师和学生对初评结果有意见和建议,请联系我院领导小组。如无异议,我们将初审结果上报校奖学金评定委员会审核。
联系人:康健,联系电话:13940348405
数学与系统科学学院
二〇二二年十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