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数学与系统科学学院2021-2022学年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结果的公示
全院师生:
根据《沈阳师范大学本科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和《数学与系统科学学院综合素质测评办法》,经学生个人自评申报、班级初评并公布、年级审核、院测评小组复核、批准,我院2021-2022学年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工作已经全部结束,现将综合素质测评结果发布到学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是10月3日--10月7日。如有学生对评审结果有意见和建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学院综合素质测评工作领导小组提请复议。
联系人:牟振、宫贺、吉莹、康健
联系电话:86506703
地点:弘文楼辅导员办公室
附件1:各年级、专业综合测评汇总表
数学与系统科学学院(并盖公章)
2022年10月3日
附:数学与系统科学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长:牟振
组员:详见附表2
附件1:各年级、专业综合测评汇总表
数学学院2021—2022学年2019级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专业 综合素质测评.pdf数学学院2021—2022学年2019级数学与应用数学(师范)专业 综合素质测评.pdf数学学院2021—2022学年2021级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专业 综合素质测评.pdf数学学院2021—2022学年2021级数学与应用数学(编入下一年级学生) 综合素质测评成绩.pdf数学学院2021—2022学年2021级数学与应用数学(师范)专业 综合素质测评.pdf数学学院2021—2022学年2021级数学与应用数学(师范)专业二学位 综合素质测评成绩.pdf数学学院2021—2022学年2020级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专业 综合素质测评成绩.xls数学学院2021—2022学年2020级数学与应用数学(师范)专业 综合素质测评成绩.xlsx
附件2:数学与系统科学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工作领导小组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