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数学与系统科学学院2021-2022学年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结果的公示
发布人:数学与系统科学学院  发布时间:2022-10-04   浏览次数:805

关于数学与系统科学学院2021-2022学年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结果的公示

 

全院师生:

根据《沈阳师范大学本科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和《数学与系统科学学院综合素质测评办法》经学生个人自评申报、班级初评并公布、年级审核、院测评小组复核、批准,我院2021-2022学年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工作已经全部结束,现将综合素质测评结果发布到学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是103--107日。如有学生对评审结果有意见和建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学院综合素质测评工作领导小组提请复议

联系人牟振宫贺、吉莹、康健

联系电话:86506703

地点:弘文楼辅导员办公室

 

附件1:各年级、专业综合测评汇总表

数学与系统科学学院(并盖公章)

2022103

 

附:数学与系统科学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长:牟振

组员:详见附表2


附件1:各年级、专业综合测评汇总表

数学学院2021—2022学年2019级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专业 综合素质测评.pdf数学学院2021—2022学年2019级数学与应用数学(师范)专业 综合素质测评.pdf数学学院2021—2022学年2021级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专业 综合素质测评.pdf数学学院2021—2022学年2021级数学与应用数学(编入下一年级学生) 综合素质测评成绩.pdf数学学院2021—2022学年2021级数学与应用数学(师范)专业 综合素质测评.pdf数学学院2021—2022学年2021级数学与应用数学(师范)专业二学位  综合素质测评成绩.pdf数学学院2021—2022学年2020级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专业  综合素质测评成绩.xls数学学院2021—2022学年2020级数学与应用数学(师范)专业  综合素质测评成绩.xlsx

附件2:数学与系统科学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综合测评小组成员信息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