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科生综合素质测评细则》(2021年9月版)的说明
发布人:数学与系统科学学院  发布时间:2022-09-09   浏览次数:113

《数学与系统科学学院本科生综合素质测评细则》(20219月版)的说明


为确保2022年年度综合测评工作顺利完成,结合学院实际对《数学与系统科学学院本科生综合素质测评细则》中部分内容做出进一步说明,请各年级遵照执行。

1.德育测评奖励分中关于个人荣誉称号均为文件中列出及未列出但具有一定代表性的荣誉称号(广泛参与,严格筛选,优中选优),在校院及以上学生组织任职,获得学生组织内部称号或因主办参与某项工作(活动)获得的鼓励性称号不予认定加分。

2.德育测评奖励分中关于集体荣誉称号均为文件列出及未列出但具有一定代表性的荣誉称号,在校院及以上学生组织任职,获得集体荣誉称号不予认定加分。

3.智育测评奖励分中学科专业竞赛获市级以上奖项,原则上需要提供证书原件审核,却因不可抗拒力无法获取原件,需要提供主办单位官方公布的获奖结果及相关证明材料,并承诺一旦获取原件立即补交审核,校院级奖项必须提供证书原件,无法提供不予认定加分。

4.除教育部发布的《全国普通高校大学生竞赛排行榜》、辽宁省教育厅公布的《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大学生创新创业竞赛项目一览表》包含竞赛获奖以外,全国大学生数学竞赛作为我院学生参与多年的高质量竞赛获奖纳入奖励加分范围,按对应等级给与认定加分。

数学与系统科学学院综合测评领导小组

202297

附件:-综合测评审核登记表(试行)

第二版-综合测评审核登记表(试行).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