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数学与系统科学学院2020-2021学年综合测评结果的公示
本院全体学生:
按照“沈阳师范大学2020-2021学年度本专科学生综合测评工作”通知,我院成立了学生综合测评工作领导小组,严格按照《沈阳师范大学本科学生综合测评办法》《数学与系统科学学院本科学生综合测评细则》 进行综合测评评定,现对结果进行公示。
从2021年10月9日起,至2021年10月15日止,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如教师和学生对初评结果有意见和建议,请联系我院领导小组。
联系人:康健(辅导员),联系电话:13940348405。
数学与系统科学学院(盖章)
二〇二一年十月九日
附件:各年级、专业综合测评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