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湖南株洲市荷塘区面向应届高校毕业生招聘教师40人公告
发布人:吉莹  发布时间:2020-12-25   浏览次数: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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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湖南株洲市荷塘区面向应届高校毕业生招聘教师40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0-12-23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652号)和《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要求,结合各学校编制、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高等院校2021届优秀毕业生公开招聘全额拨款事业编制教师40名。具体招聘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为确保招聘工作的顺利完成,成立荷塘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等事宜,区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以《2020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为准;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年龄在18岁以上(即2003年1月1日以前出生,其他年龄依此类推);

(七)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在党纪、政务处分期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

此次招聘岗位11个;招聘计划40名,全部为专业技术人员(详见附件1)。

五、发布信息

招聘信息通过株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株洲市荷塘区政府门户网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每个环节的相关信息将在株洲市荷塘区政府门户网及时发布,请考生关注并及时查阅。

六、报名

(一)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招聘现场资格审查结束时间2021年3月18日17:30分止(以收到报名电子邮件时间为准),现场确认时间为现场资格审查当天,举办现场资格审查的暂定时间和地点安排见附件3。

(二)现场资格审查地点:

株洲市荷塘区教育局二楼会议室。

(三)报名方式

每位考生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实行网上报名并须现场确认,应聘者自行下载《株洲市荷塘区面向2021届高校毕业生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各栏信息填写完整后发电子稿至504763781@qq.com邮箱,并在现场资格审查时由本人递交纸质报名表(贴好照片)、本科生须提供《株洲市荷塘区面向2021届本科毕业生学业情况鉴定表》(见附件4)和其它证明材料进行现场确认。

(四)相关要求

应聘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填写。本次招聘专业以《湖南省202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为准。所学专业已列入《湖南省202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但未列入招考岗位专业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湖南省202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的,由招聘单位提出意见,报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认定。

应聘人员应于2021年8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且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结业证书、肄业证书等不符合应聘要求。应届博士毕业生可放宽至2021年12月31日毕业;取得国(境)外学历的人员,需于2021年8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2021届毕业生须在2021年8月31日前向招聘单位提供毕业证和其他有关资格证原件(应届毕业博士生可放宽到2021年12月31日,下同),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应聘人员必须为通过全国统一的高考或研究生入学考试,在国内普通高等学校或承担研究生教育任务的科学研究机构就读,且就读期间个人档案、组织关系保管在就读院校(或科研机构),于2021年8月31日前毕业的学生。

七、资格审查

(一)招聘教师领导小组根据招聘岗位要求,现场对所有符合报名条件的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二)资格审查时需提供下列资料:

1、《株洲市荷塘区面向2021届高校毕业生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需填写完整,另附一寸相片2张)。

2、本科毕业生须提供《株洲市荷塘区面向2021届本科毕业生学业情况鉴定表》(见附件4,需填写完整,学院鉴定意见一栏加盖学院公章)。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学院盖章认可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本人必须承诺2021年8月31日之前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原件)。

5、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没有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可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打印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代替,本人必须承诺在2021年8月31日之前提供相应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原件)。

6、相应岗位的普通话水平等级证原件及复印件(语文学科二甲及以上,其他学科二乙及以上)。

7、其他各类荣誉证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

应聘者提供的证书、资料等必须真实有效,应聘人员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凡弄虚作假者、报考多个岗位者或不能于2021年8月31日之前提供毕业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水平等级证等证书原件者,一经查实,在任何环节均可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

(三)对资格审查合格的应聘者,当场发放《准考证》,应聘者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考试。

(四)未按时参加招聘现场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

(五)保持联系方式通顺,如因考生单方面因素,不能取得联系的,招聘方概不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