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广西上林县招聘教师178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0-12-22
为加强我县教师队伍建设,促进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及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工作需要,现将2021年上林县公开教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公平、择优原则。
二、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中学、幼儿园教师178名(事业编制34名,聘用教师控制数144名),具体岗位和条件要求见附件1。
三、基本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2021年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的毕业生;未落实工作单位且在择业期内的2019年、2020年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的毕业生;
报考乡镇初中、乡村幼儿园的上林县户籍或生源的考生,学历可放宽至师范教育类专科毕业,对学位不作要求。
(三)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热爱教育事业;
(四)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详见岗位计划表);
(七)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1. 2021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必须在2021年7月31日以前取得学历、学位。
2.报考者不能提供真实有效证件(如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报名登记表、教师资格证、普通话证、专业技术资格证、工作经历证明等相关材料)的,或《报名登记表》上填写信息为虚假的,招聘单位有权取消报考者的面试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九)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 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1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1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或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5.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6.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四、待遇
(一)招聘人员聘用岗位按单位实际设岗情况聘用。县财政统一发放工资,依法享受国家和自治区规定的中小学教师待遇。
五、公告信息发布
(一)招聘公告发布时间:2020年12月
(二)招聘公告及相关信息发布地址:
1.南宁市上林县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shanglin.gov.cn/)。
2.具体双选面试时间及地点在双选会现场发布(以双选会实际举办时间为准)。
六、招聘流程
南宁市上林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开展。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1)网络报名:应聘人员填写报名表,将报名表电子版以“姓名+报考单位及岗位”为文件名发送到邮箱发送到指定邮箱(详见岗位计划表或报名表备注栏),通过网络审核的应聘人员,由用人单位通知(邮件通知并同步电话通知)应聘者持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前往应聘面试点审验并参加面试。应聘者对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和应聘信息真实性负责。(2)现场报名。应聘者持报名表及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前往应聘点现场递交报名表。
报考者所填写的报名信息资料必须真实可靠,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应在《报名登记表》如实填写在职工作情况。因网上报名提交的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错误,造成网上资格审查及后续资格审查不通过等后果的,由报考者自行承担责任。报考者填写虚假信息资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或面试成绩。
依据规定的岗位招聘条件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不得擅自提高或降低条件,并及时提出审查意见;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考;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要简要说明理由,并及时反馈报考者。
2.招聘时间、形式
(1)招聘时间: 2020年12月—2021年9月。
(2)招聘形式:教育部门组织的专场招聘活动及到各普通高等院校开设专场招聘会。
(二)面试
1.面试时间与地点:具体双选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招聘岗位免笔试,通过面试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均进入面试。程序按《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桂人社发〔2011〕155 号)有关规定进行。
2.开考比例。招考岗位数与符合报考条件的人数原则上要达到1:3比例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招聘岗位数或取消招聘岗位。
3.面试内容及方式。面试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职业道德、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思维质量等教学基本素养和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等教学基本技能,采用试讲的方式进行。面试工作由上林县教育局会同上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本次招聘面试成绩为总成绩,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聘用。
面试方式及内容:面试形式为试讲,每位考生试讲时间10分钟。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试讲的内容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准备,并于面试前10分钟告知考生(每个考生备课时间为10分钟),内容范围为应聘岗位相应学科、相应学段的教材。
4.面试成绩的公布。面试成绩需经考生签字确认并按照规定进行公布。面试成绩末位相同者当天以试讲形式加试,以加试成绩高者确定为考察人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