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人才优先发展战略,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饶平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试行)》(饶府〔2014〕8号)规定及省市相关文件精神,经饶平县人民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县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9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以非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报考的,大专学段须为全日制),年龄要求为18-35周岁(即1985年1月4日至2003年1月4日期间出生),饶平户籍(生源)人员。岗位条件及要求详见《2020年饶平县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附件1)。
二、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按规定办理岗位聘用手续,执行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三、应聘要求
(一)应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胜任教育教学工作的基本素质;
5.具备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他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因超生违反《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尚未处理完结的。
2.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3.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被开除公职、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曾被机关事业单位辞退未满5周年的人员。
6.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见习期未满的在编在职(岗)人员。
7.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8.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9.历年饶平县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各项公开招聘公告规定不得报考的人员。
四、报名办法
(一)报名方式、时间
1.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考人员填写《2020年饶平县教育系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一份(A4纸双面打印),报名表上需粘贴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另附一张同底一寸照片;提供本人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户籍证明(本人为饶平生源或父母、配偶其中一方的户籍在饶平县)、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书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国有企事业单位、机关单位在编在职(岗)人员报考,还需提供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2.报名时间、地点:2021年1月4日至2021年1月6日共3天,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报名地点在饶平县青少年宫一楼。
3.领取准考证时间。报名初审通过的报考者应在规定时间内即2021年1月14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到饶平县教育局人事股领取笔试准考证。代领准考证者须提供委托书及代领人身份证,逾期未领取准考证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二)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前需认真阅读招聘公告,符合岗位要求的所有资格条件方可报考。凡不按规定条件报名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报考资格。
2.报名时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并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考人员须诚信报名,提交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考试或聘用资格。有伪造、变造学历、学位、职称、户籍等证件或工作经历证明等行为的,按规定追究个人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3.因疫情原因,根据相关文件要求,不对教师资格证作限制性要求,但要求入职一年内须取得相应学段及以上教师资格证,否则将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关系。
4.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方可报考;其他佐证材料须于报名截止日之前取得方予以认可。逾期未能取得的取消报考资格。
5.报考人员须按《广东省202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4)进行报考, 所学专业名称及代码应符合报考岗位的专业名称和代码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