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沈阳师范大学教师教育改革
推进计划》的通知
学校各单位:
现将《沈阳师范大学教师教育改革推进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沈阳师范大学
二
一五年四月二十日
沈阳师范大学教师教育改革推进计划
为贯彻全国教师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国家《教师专业标准(试行)》、《教师教育课程标准(试行)》和《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要求,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构建灵活开放的教师教育体系,实现“教师教育独具特色,服务基础教育贡献突出”的战略目标,特制定本计划。
一、改革背景
近年来,学校相继出台《关于进一步深化教师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等相关文件,推动教师教育改革,取得显著成效。随着教师教育改革的深入,师范类专业学生申请教师资格证也要参加全国统一的教师资格考试,使高师院校师范教育面临着严峻挑战。基础教育内涵发展及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制度的实施,对新教师的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推进教师教育改革有利于发挥职前职后一体化的体制优势,进一步彰显我校教师教育的办学特色。
二、工作思路
以国家教师教育改革相关政策为依据,以提高师范生培养质量为宗旨,以教师资格考试制度改革为导向,整合校内外教师教育资源, 构建U-G-R-S(师范大学-地方政府-教研机构-中小学校)四位一体的教师教育协同培养新机制,探索多元化的教师培养模式,培养一批理想信念坚定、道德情操高尚、专业知识扎实、职业技能突出,能够适应和引领基础教育教学改革、推进素质教育发展的高素质复合型优秀教师。
三、主要任务
(一)构建多元化教师培养模式
1.探索卓越教师培养模式。针对教育改革发展对高素质教师的需求,教师教育类国家级特色专业和一本B段招生专业,要重点探索教师教育课程整体设计、分段考核、全程培养的新模式,培养一批具有我校特色、能够适应和引领教育教学改革、具有教育家潜质的卓越教师。切实做好“卓越幼儿教师培养计划改革项目”,探索双学位教育、三导师制、国际交流等培养方式,培养“理论基础扎实、艺术特色见长、实践能力突出”的卓越幼儿教师,满足学前教育发展对高端教师的需求。
2.实施优秀教师培养模式。针对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的新形势,相关培养单位要以在校师范生为培养对象,依据《教师教育课程标准》和《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科学构建“公共教育课程+学科专业课程+教师教育课程+实践教学课程+养成教育课程”的课程体系,强化基本技能,打造特色技能,注重养成教育,重点实施U-G-R-S协同培养,造就一批能够胜任课程改革、适应基础教育发展具有“一专多能,一技之长”的复合型优秀教师。
3.构建合格教师培养模式。以在校非师范生为培养对象,采取灵活开放的方式修读教师教育课程。学生既可以通过业余辅修的方式,修读教师教育课程,考核合格认定学分,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相应学位。也可以通过网络课程与面授辅导相结合的方式,学习教师资格考试课程,提升理论水平和应试能力,为培养未来合格教师奠定基础。
(二)加强教师教育课程建设
1.构建“四年一贯”的课程体系。优化教师教育课程结构,突出实践取向,前置教师教育课程安排,将教师教育课程渗透到大学四年教育过程中,形成与国家课程标准和教师资格考试对接的教师教育课程体系,包括“基础理论课程+学科教育课程+综合素质课程+实践技能课程”。
2.建设“实践取向”的课程资源。改革课程教学内容,精选对培养优秀教师有重要价值的内容进课程,精选优秀中小学教学案例进课程。开发优质课程资源,启动“师范生职业技能培养系列课程”和“教师教育特色课程”建设工作,开发一批高水平、有特色的教师教育课程资源。
3.开发“开放共享”的网络课程。积极借鉴MOOCs和微课程等信息技术手段,开发教师教育网络课程。实施“教师教育精品资源共享课程建设计划”,创建“沈阳师范大学教师教育网络课程学习平台”,建设相应的多媒体资源库、名师教学案例库、课堂教学素材库,为师范生提供多样化、个性化的学习资源。
(三)强化教育实践环节
1.构建“四习结合”的实践教学模式。强化实践教学环节,加强师范生教学技能训练,构建“演习、见习、实习、研习”一体化的教育实践模式,将训练与实践活动贯穿师范生培养的全过程,调整教育实践方式,落实师范生教育实践不少于一个学期制度。建设“高校教师、教研员、优秀中小学教师”专兼结合的教育实践指导教师队伍,充分发挥辽宁省中小学名师、名校长、名教研员的指导作用。
2.构建“四位一体”的教育实践机制。构建高校学术引领、地方政府政策支持、教研部门专业支撑、中小学积极参与的“四位一体”教育实践机制,建设好“合作共赢”的教师教育创新实验区,积极实施多样化的教育实习方案,进一步完善“多学科混合编队”的教育实习方式。
构建名师教学观摩、教学案例分析、中小学课堂网络直播、中小学实地见习“分层递进”的教育见习模式。分阶段分层次开展教育见习活动,一年级侧重培养职业情感,二年级侧重增强职业体验,三年级侧重强化职业技能。
3.构建“基本+特色”的职业技能模式。强化基本技能,打造特色技能,改革技能课程教学内容,完善培养训练方案,充分利用“教师职业技能实训中心”和校内相关资源,采取课堂教学、学生自主训练和教师指导相结合的方式,全力培养和训练师范生的“教师口语、板书板画、课件制作、说课、讲课”等五项教学基本技能,建立教师职业技能考核制度,分阶段考核。未通过考核的师范生将不允许参加教育实习。
充分发挥我校专业和师资的优势,倾力打造师范生特色技能,包括音乐、体育、美术、舞蹈、书法、国学、主持、经典诵读等,在培养方案中设置特色技能选修课程,要求每个师范生都掌握1-2项特色技能,拓展他们的发展空间和就业机会,形成我校教师教育的特色和品牌。
(四)加强师资队伍建设
1.建设结构合理的教师团队。配齐补足教师教育课程教师,培养和引进一批学科教育带头人,形成相对稳定的学科教学团队。实施教师教育队伍成长发展计划,选派优秀青年教师到国内外访学进修,设立专项课题支持相关教师积极从事教师教育课程和教学研究,建立教师教育类课程教师的表彰奖励制度,全面提升教师教育专业教师的教学水平和科研能力。
2.完善教师管理和考核办法。建立教师教育教师到中小学教学实践制度,每年不少于30学时,作为专业技术职务晋升的条件之一。深入落实职前职后融通工作,把承担师范生的课堂教学、技能训练、教育见习、教学实习、毕业设计(论文)纳入基教中心教研员考核内容。
3.建立高水平兼职教师队伍。构建由中小学幼儿园名师、教研员、基础教育专家组成的“三位一体”兼职教师队伍。依托基础教育名师、名校长工作室,建立多重合作培养机制。建立特级教师与校长专家库,实行基础教育特聘教授制度。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沈阳师范大学教师教育改革领导小组,成员由校领导、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和承担教师培养任务的学院院长组成,办公室设在教师教育处,负责对教师教育改革的组织领导和统筹规划。进一步理顺教师教育管理体制,师范专业的教育见习和教育实习由教师教育处和教师专业发展学院统一组织实施;教师专业发展学院和基教中心有关研训部门负责教师教育理论与技能的培养,二级学院负责学科专业培养和学生管理,实现专业性和师范性并重、学科专业课程和教师教育课程的共同培养、双向强化。
(二)加强设施建设
整合学校现有教师教育资源,通过改造、升级、扩建微格实验室,建设智能录播室、普通话练习实验室、板书测试实验室、教学研讨评课室、教学观摩室等方式,建设“一中心、两平台” 暨“教师职业技能实训中心、精品资源课共享平台、师范生职业技能考核平台”,为师范生职业技能训练提供有力保障。
(三)加强经费投入
学校每年设置教师教育专项经费,列入学校预算。用于教师教育研究、教师教育类课程建设、案例资源库建设、教师职业技能强化、卓越教师试点等工作。在学校教学改革研究、实践教学改革等项目中设立教师教育专门领域,经费单独核算。
(四)加强考核督导
充分发挥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和教学督导办公室的作用,对教师教育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定期邀请校外专家、中小学校长等对我校教师教育质量进行评测,并提出意见和建议。把师范生考研率、就业率、教师资格考试通过率、竞赛获奖情况等作为相关单位业绩考核、办学水平评估的重要内容,作为评优选先、表彰奖励的重要依据。
附件:
沈阳师范大学教师教育改革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沈阳师范大学教师教育课程指导方案
沈 阳 师 范 大 学
2015年4月22日
附件1:
沈阳师范大学教师教育改革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林 群
副组长:关松林 夏 敏
成 员:(以姓氏笔划为序)
邓玉福 朴雪涛 刘天华 刘天成 刘亚军
闫怡恂 李 文 李明军杨 明 但 菲
张 鹏 邵永运 周 莹 赵美艳 赵慧平
郭洪渊 景 敏 程 岩
办公室设在教师教育处,办公室主任刘天成(兼任)。
附件2:
沈阳师范大学教师教育课程指导方案
为进一步落实我校“教师教育独具特色,服务基础教育贡献突出”的发展目标,有效实施《沈阳师范大学教师教育改革推进计划》,科学应对国家教师资格考试改革,为制定2015级师范专业培养方案提供依据,特制定沈阳师范大学教师教育课程指导方案。
一、指导思想
在认真研究国家关于教师教育改革相关政策和充分总结我校已有教师教育改革经验的基础上,借鉴国内外先进的教师教育研究成果,遵循教师专业发展规律,挖掘我校教师教育资源,构建独具特色的“四年一贯”、“四位一体”、“四习结合”的教师教育课程方案。
二、基本依据
(一)教师教育课程标准
《教师教育课程标准》中强调育人为本、实践取向、终身学习的理念。该标准中可测量的内容在教师资格考试大纲中充分体现;
可测量的内容,根据课程性质与内容,为师范专业学生开设理论提升与技能拓展课程,其中一些课程是研究生入学考试、教师编制考试的必考内容,一些课程为师范生进入基础教育从事教育教学的基本内容,是教师专业发展的基础。
(二)国家教师资格考试标准
全国教师资格考试(中学)共设置四个科目,分别为《综合素质》、《教育知识与能力》、《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和《面试》。《综合素质》包括职业理念、教育法律法规、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文化素养、基本能力五个模块;《教育知识与能力》包括教育基础知识和基本原理、中学课程、中学教学、中学生学习心理、中学生发展心理、中学生心理辅导、中学德育、中学班级管理与教师心理八个模块;《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包括学科知识、课程知识、教学知识、教学技能四个模块,《面试》包括职业认知、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思维品质、教学设计、教学实施与教学评价八个模块。
(三)学校政策
我校2015年以后继续培养师范专业学生,在开放的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制度下,教师教育课程必须依据国家考试政策不断进行优化。
基于以上三个方面,设计师范专业必修课程、选修课程、综合实践教育课程。
三、总体思路
四、课程设置
以教师教育课程标准和国家教师资格考试标准为依据,将教师教育课程按照学科体系进行科学、合理整合,设置必修课程、选修课程和综合实践教育课程三种类型。
教师教育必修课程16学分;选修课程8-10学分,并根据文科与理科学生的专业差异设置课程,并要求文科生选修8学分,理科生选修10学分;综合实践教育课程14学分,共计38-40学分。
(一)教师教育课程
课 程 类 型 | 课程 编号 | 课程名称 | 学 分 | 总 学 时 | 其中 | 各学期周学时分配 | 考 核 方 式 | ||||||||||||||||
授 课 | 实 验 上 机 | 习题 讨论实践 | 第 一 学 期 | 第 二 学 期 | 小 学 期 | 第 三 学 期 | 第 四 学 期 | 小 学 期 | 第 五 学 期 | 第 六 学 期 | 小 学 期 | 第 七 学 期 | 第 八 学 期 | ||||||||||
15 | 15 | 3 | 18 | 15 | 3 | 18 | 15 | 3 | 18 | 11 | |||||||||||||
必修课 程 | 技能课程 | 教师语言 | 1 | 15 | 1 | 考试 | |||||||||||||||||
基础理论课程 | 学习心理学 | 2 | 36 | 2 | 考试 | ||||||||||||||||||
中学生发展心理学 | 2 | 30 | 2 | 考试 | |||||||||||||||||||
教育学基础 | 3 | 45 | 3 | 考试 | |||||||||||||||||||
德育与班级管理 | 2 | 36 | 2 | 考试 | |||||||||||||||||||
教师职业规范与政策法规 | 1 | 18 | 1 | 考试 | |||||||||||||||||||
学科 课程 | 中学**学科课程标准与教材分析 | 初中 | 2 | 30 | 2 | 考试 | |||||||||||||||||
高中 | |||||||||||||||||||||||
中学**学科教学设计 | 3 | 54 | 3 | 考试 | |||||||||||||||||||
合计 | 16 | 264 | 1 | 5 | 7 | 3 | |||||||||||||||||
选 修 课 程 | 教学 理论 提升 与技 能拓 展课 程 | 普通话语音 | 1 | 15 | 2(单双周) | 考查 | |||||||||||||||||
钢笔书写技能 | 1 | 15 | 2(单双周) | 考查 | |||||||||||||||||||
粉笔书写技能 | 1 | 15 | 2(单双周) | 考查 | |||||||||||||||||||
学校心理咨询与辅导 | 2 | 30 | 2 | 考查 | |||||||||||||||||||
中外教育史 | 2 | 36 | 2 | 考查 | |||||||||||||||||||
心理学专题辅导讲座 | 1 | 18 | 4(1-5) | 考查 | |||||||||||||||||||
教育学专题辅导讲座 | 1 | 18 | 4(5-9) | 考查 |
课 程 类 型 | 课程 编号 | 课程名称 | 学 分 | 总 学 时 | 其中 | 各学期周学时分配 | ||||||||||||||||||
授 课 | 实 验 上 机 | 习题 讨论实践 | 第 一 学 期 | 第 二 学 期 | 小 学 期 | 第 三 学 期 | 第 四 学 期 | 小 学 期 | 第 五 学 期 | 第 六 学 期 | 小 学 期 | 第 七 学 期 | 第 八 学 期 | 考核方式 | ||||||||||
15 | 15 | 3 | 18 | 15 | 3 | 18 | 15 | 3 | 18 | 11 | ||||||||||||||
学科选修课程 | 中学**学科教育专题辅导讲座 | 1 | 18 | 8(1-2) | 考查 | |||||||||||||||||||
中学**学科教学实践能力训练 | 2 | 30 | 2 | 考查 | ||||||||||||||||||||
*现代教育技术应用1 | 1 | 18 | 2(单双周) | 考查 | ||||||||||||||||||||
*现代教育技术应用2 | 1 | 18 | 2(1-9) | 考查 | ||||||||||||||||||||
*中学数学思想方法与解题研究 | 2 | 30 | 2 | 考查 | ||||||||||||||||||||
*中学**学科实验教学研究 | 2 | 30 | 2 | 考查 | ||||||||||||||||||||
学科教育测量与评价 | 1 | 18 | 2(单双周) | 考查 | ||||||||||||||||||||
学科教师教育研究与专业发展 | 1 | 18 | 2(单双周) | 考查 | ||||||||||||||||||||
基础教育热点问题讲座 | 1 | 18 | 2(1-9) | 考查 | ||||||||||||||||||||
最低修学学分 | 最低修学学分:文科8学分,理科10学分 |
注:1. 选修课程中标记“*”的课程为必选课程。
2.“数学思想方法与解题研究”课程,只有数学师范专业的学生修学。
3. “中学**学科实验教学研究”课程,只有物理、化学、生物师范方向的学生修学。
4.“心理学专题辅导讲座、教育学专题辅导讲座、中学**学科教育专题辅导讲座”三门选修课程为考前辅导,可安排在晚上上课。
5.“现代教育技术应用”包括课件制作、信息技术与**学科教学整合研究等内容。
(二)综合实践教育课程
课 程 类 型 | 课程编号 | 课程名称 | 学 分 | 各学期周学时分配 | 考 核 方 式 | |||||||||||
第 一 学 期 | 第 二 学 期 | 小 学 期 | 第 三 学 期 | 第 四 学 期 | 小 学 期 | 第 五 学 期 | 第 六 学 期 | 小 学 期 | 第 七 学 期 | 第 八 学 期 | ||||||
15 | 15 | 3 | 18 | 15 | 3 | 18 | 15 | 3 | 18 | 11 | ||||||
教师 教育 实践 | 教师口语大赛 | 0 | * | * | * | 综合 | ||||||||||
三字一画大赛 | 0 | * | * | * | 综合 | |||||||||||
教师教育专题研讨与汇报 | 1 | * | * | * | 综合 | |||||||||||
学科专业知识竞赛(中学) | 0 | * | 综合 | |||||||||||||
学科教学专题研讨及汇报 | 1 | * | * | 综合 | ||||||||||||
教学课件制作大赛 | 0 | * | * | 综合 | ||||||||||||
教学技能大赛(说课、讲课) | 0 | * | * | 综合 | ||||||||||||
教育见习 | 2 | 3周 | *1 | *1 | *1 | 综合 | ||||||||||
教育实习 | 6 | 15周 | * | 综合 | ||||||||||||
毕业设计与研习 | 4 | 3周 | * | 综合 | ||||||||||||
合计 | 14 |
五、设置说明
(一)关于课程类型归属及考试说明
1.关于必修和选修
教师教育理论课程设置为必修课程与选修课程两种类型,其中必修课程主要是从内容范围和要求深度方面对应教师资格考试,基本涵盖国家教师资格考试科目一、科目二和科目三考试的内容;选修课程是必修课程的拓展与深入,是为了提升学生应试能力和进一步满足专业发展的需要。
2.关于考试方式
国家教师资格考试采用试卷考试与上机考试,根据沈阳师范大学考试评价制度改革的基本要求,结合课程特点采用教考分离模式、考查及综合考核方式。在采取教考分离的基础上,适度增加过程性评价的比重,采用过程评价与终结评价相结合的评价方式。
(二)关于课程进程与学时学分安排
1.关于学分学时说明
根据各门课程在国家教师资格考试中的卷面分数所占比例和该课程的难易程度不同,确定每门课程的学分学时。
2.关于课程进度安排说明
从试点地区的国家教师资格考试时间来看,大学三年级学生可以申请报名考试。为给学生创造更多的考试机会,把与教师资格考试相关的课程均安排在2、3、4、5学期,以便学生在第5学期可以申请科目一与科目二考试,第6学期可以申请科目三考试。三个科目考试全部通过后可以申请面试。
3.具体课程变化
与2014级相对照,2015级教师教育课程(或与教师资格考试相关的课程)分别融合在公共教育课程、国设必修课程、学科专业教育课程、教师教育课程与综合实践教育课程之中(详见附表)。具体变化如下:
(1)在“公共必修课程”中增设《大学语文》课程,1学分,18学时,占用“通识选修课程”学分。教学内容为教师资格考试课程《综合素质》大纲中的“文化素养”模块中“中外文学史上重要的作家作品”与“重要的中国传统文化知识”;“基本能力”模块中的“逻辑思维能力、阅读理解能力、写作能力”等。
(2)在“公共必修课程”《大学计算机应用基础》中增加教师资格考试课程《综合素质》大纲中的“基本能力”模块中的“信息处理能力”相关内容。
(3)在“通识选修课程”中增设具有教师教育特色的《中学体育活动策划》与《中学艺术活动策划》课程。
(4)适度调整《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课程内容,增加教师教育职业内容,包括校长对教师期待、学科教师知识与能力、班主任工作能力、教师资格考试内容及整体课程设计解读等内容。
(三)关于教师教育课程的教学班规模
为保障教师教育课程教学质量,需要限制教学班规模。其中,必修课程的教学班规模控制在40-60人;选修课程的教学班规模应控制在80-120人。
(四)关于综合实践教育课程
综合实践教育课程细化后分为各种教师职业技能比赛、专题研讨与汇报、毕业设计、教育见习与教育实习五个部分。
教师职业技能比赛:要求师范专业及方向学生在二级学院全部参与2-3次比赛(按设计要求),要求每位师范生达到最低要求标准,并选拔达到一定标准的学生参与全校大赛,授予获奖证书。
专题研讨与汇报:分为教师教育基础理论专题研讨与汇报、学科教学专题研讨与汇报。教师教育基础理论专题研讨与汇报共3次,在小学期中安排,以教师职业规范、班主任工作、教师专业发展等作为主题,3次全部修学并完成学习任务后赋予学分;学科教学专题研讨汇报分别在第四学期和第六学期小学期进行。
教育见习:教育见习主要安排在第一、第二、第三个小学期进行。
教育实习:教育实习安排在第七学期,共15周。
毕业设计与研习:安排在第七学期教育实习结束后,共3周。要求师范生综合应用所学的各种理论知识和技能,结合教育实习的收获,进行教学设计,用于检验与评价师范生总体学习水平。
附表:
其他课程模块变化情况
1.公共教育课程
课 程 类 型 | 课程编号 | 课程名称 | 学 分 | 总 学 时 | 其中 | 各学期周学时分配 | 考 核 方 式 | ||||||||||||||||||||||||||
授 课 | 实 验 上 机 | 习 题 讨 论 | 第 一 学 期 | 第 二 学 期 | 小 学 期 | 第 三 学 期 | 第 四 学 期 | 小 学 期 | 第 五 学 期 | 第 六 学 期 | 小 学 期 | 第 七 学 期 | 第 八 学 期 | ||||||||||||||||||||
15 | 15 | 3 | 18 | 15 | 3 | 18 | 15 | 3 | 18 | 11 | |||||||||||||||||||||||
大学语文 | 1 | 18 | 2(1-9) | 《大学语文》针对国家教师资格考试科目《综合素养》开设。 | 考试 | ||||||||||||||||||||||||||||
选 修 课 程 | A人文科学 cultural science | 7 | 1.师范专业学生在通识选修课程中选择课程,修满7学分。 2.《中小学体育活动策划》与《中小学艺术活动策划》针对师范生活动的策划、组织、管理能力而开始。 | ||||||||||||||||||||||||||||||
B社会科学 Social Sciences | |||||||||||||||||||||||||||||||||
C自然科学 Natural Science | |||||||||||||||||||||||||||||||||
D艺术体育 Arts and sports | |||||||||||||||||||||||||||||||||
E综合实践 Comprehensive practice | |||||||||||||||||||||||||||||||||
F中学体育活动策划 | |||||||||||||||||||||||||||||||||
G中学艺术活动策划 | |||||||||||||||||||||||||||||||||
合计 | 1 | ||||||||||||||||||||||||||||||||
2.国设通识课程
课 程 类 型 | 课程编号 | 课程名称 | 学 分 | 总 学 时 | 其中 | 各学期周学时分配 | 考 核 方 式 | ||||||||||||||
授 课 | 实 践 | 习 题 讨 论 | 第 一 学 期 | 第 二 学 期 | 小 学 期 | 第 三 学 期 | 第 四 学 期 | 小 学 期 | 第 五 学 期 | 第 六 学 期 | 小 学 期 | 第 七 学 期 | 第 八 学 期 | ||||||||
15 | 15 | 3 | 18 | 15 | 3 | 18 | 15 | 3 | 18 | 11 | |||||||||||
25703410 | *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上 Career Development and Employment Guidance Volume I | 1 | 18 | 9 | 9 | 4 | 考查 | ||||||||||||||
课 程 类 型 | 课程编号 | 课程名称 | 学 分 | 总 学 时 | 其中 | 各学期周学时分配 | 考 核 方 式 | |||||||||||||
授 课 | 实 验 上 机 | 习题 讨论实践 | 第 一 学 期 | 第 二 学 期 | 小 学 期 | 第 三 学 期 | 第 四 学 期 | 小 学 期 | 第 五 学 期 | 第 六 学 期 | 小 学 期 | 第 七 学 期 | 第 八 学 期 | |||||||
15 | 15 | 3 | 18 | 15 | 3 | 18 | 15 | 3 | 18 | 11 | ||||||||||
必修 课程 | *学科专业知识 (二选一) | 初中 | 2 | 36 | * | 考试 | ||||||||||||||
高中 | ||||||||||||||||||||
说明:*《学科专业知识》,分为初中和高中两个部分,各学院可以根据师范生实际需求情况,规定课程类型(必修与选修)与学生选择权利(一门或两门)及考核方式。
关于印发《沈阳师范大学教师教育改革
推进计划》的通知
学校各单位:
现将《沈阳师范大学教师教育改革推进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沈阳师范大学
二
一五年四月二十日
沈阳师范大学教师教育改革推进计划
为贯彻全国教师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国家《教师专业标准(试行)》、《教师教育课程标准(试行)》和《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要求,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构建灵活开放的教师教育体系,实现“教师教育独具特色,服务基础教育贡献突出”的战略目标,特制定本计划。
一、改革背景
近年来,学校相继出台《关于进一步深化教师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等相关文件,推动教师教育改革,取得显著成效。随着教师教育改革的深入,师范类专业学生申请教师资格证也要参加全国统一的教师资格考试,使高师院校师范教育面临着严峻挑战。基础教育内涵发展及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制度的实施,对新教师的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推进教师教育改革有利于发挥职前职后一体化的体制优势,进一步彰显我校教师教育的办学特色。
二、工作思路
以国家教师教育改革相关政策为依据,以提高师范生培养质量为宗旨,以教师资格考试制度改革为导向,整合校内外教师教育资源, 构建U-G-R-S(师范大学-地方政府-教研机构-中小学校)四位一体的教师教育协同培养新机制,探索多元化的教师培养模式,培养一批理想信念坚定、道德情操高尚、专业知识扎实、职业技能突出,能够适应和引领基础教育教学改革、推进素质教育发展的高素质复合型优秀教师。
三、主要任务
(一)构建多元化教师培养模式
1.探索卓越教师培养模式。针对教育改革发展对高素质教师的需求,教师教育类国家级特色专业和一本B段招生专业,要重点探索教师教育课程整体设计、分段考核、全程培养的新模式,培养一批具有我校特色、能够适应和引领教育教学改革、具有教育家潜质的卓越教师。切实做好“卓越幼儿教师培养计划改革项目”,探索双学位教育、三导师制、国际交流等培养方式,培养“理论基础扎实、艺术特色见长、实践能力突出”的卓越幼儿教师,满足学前教育发展对高端教师的需求。
2.实施优秀教师培养模式。针对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的新形势,相关培养单位要以在校师范生为培养对象,依据《教师教育课程标准》和《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科学构建“公共教育课程+学科专业课程+教师教育课程+实践教学课程+养成教育课程”的课程体系,强化基本技能,打造特色技能,注重养成教育,重点实施U-G-R-S协同培养,造就一批能够胜任课程改革、适应基础教育发展具有“一专多能,一技之长”的复合型优秀教师。
3.构建合格教师培养模式。以在校非师范生为培养对象,采取灵活开放的方式修读教师教育课程。学生既可以通过业余辅修的方式,修读教师教育课程,考核合格认定学分,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相应学位。也可以通过网络课程与面授辅导相结合的方式,学习教师资格考试课程,提升理论水平和应试能力,为培养未来合格教师奠定基础。
(二)加强教师教育课程建设
1.构建“四年一贯”的课程体系。优化教师教育课程结构,突出实践取向,前置教师教育课程安排,将教师教育课程渗透到大学四年教育过程中,形成与国家课程标准和教师资格考试对接的教师教育课程体系,包括“基础理论课程+学科教育课程+综合素质课程+实践技能课程”。
2.建设“实践取向”的课程资源。改革课程教学内容,精选对培养优秀教师有重要价值的内容进课程,精选优秀中小学教学案例进课程。开发优质课程资源,启动“师范生职业技能培养系列课程”和“教师教育特色课程”建设工作,开发一批高水平、有特色的教师教育课程资源。
3.开发“开放共享”的网络课程。积极借鉴MOOCs和微课程等信息技术手段,开发教师教育网络课程。实施“教师教育精品资源共享课程建设计划”,创建“沈阳师范大学教师教育网络课程学习平台”,建设相应的多媒体资源库、名师教学案例库、课堂教学素材库,为师范生提供多样化、个性化的学习资源。
(三)强化教育实践环节
1.构建“四习结合”的实践教学模式。强化实践教学环节,加强师范生教学技能训练,构建“演习、见习、实习、研习”一体化的教育实践模式,将训练与实践活动贯穿师范生培养的全过程,调整教育实践方式,落实师范生教育实践不少于一个学期制度。建设“高校教师、教研员、优秀中小学教师”专兼结合的教育实践指导教师队伍,充分发挥辽宁省中小学名师、名校长、名教研员的指导作用。
2.构建“四位一体”的教育实践机制。构建高校学术引领、地方政府政策支持、教研部门专业支撑、中小学积极参与的“四位一体”教育实践机制,建设好“合作共赢”的教师教育创新实验区,积极实施多样化的教育实习方案,进一步完善“多学科混合编队”的教育实习方式。
构建名师教学观摩、教学案例分析、中小学课堂网络直播、中小学实地见习“分层递进”的教育见习模式。分阶段分层次开展教育见习活动,一年级侧重培养职业情感,二年级侧重增强职业体验,三年级侧重强化职业技能。
3.构建“基本+特色”的职业技能模式。强化基本技能,打造特色技能,改革技能课程教学内容,完善培养训练方案,充分利用“教师职业技能实训中心”和校内相关资源,采取课堂教学、学生自主训练和教师指导相结合的方式,全力培养和训练师范生的“教师口语、板书板画、课件制作、说课、讲课”等五项教学基本技能,建立教师职业技能考核制度,分阶段考核。未通过考核的师范生将不允许参加教育实习。
充分发挥我校专业和师资的优势,倾力打造师范生特色技能,包括音乐、体育、美术、舞蹈、书法、国学、主持、经典诵读等,在培养方案中设置特色技能选修课程,要求每个师范生都掌握1-2项特色技能,拓展他们的发展空间和就业机会,形成我校教师教育的特色和品牌。
(四)加强师资队伍建设
1.建设结构合理的教师团队。配齐补足教师教育课程教师,培养和引进一批学科教育带头人,形成相对稳定的学科教学团队。实施教师教育队伍成长发展计划,选派优秀青年教师到国内外访学进修,设立专项课题支持相关教师积极从事教师教育课程和教学研究,建立教师教育类课程教师的表彰奖励制度,全面提升教师教育专业教师的教学水平和科研能力。
2.完善教师管理和考核办法。建立教师教育教师到中小学教学实践制度,每年不少于30学时,作为专业技术职务晋升的条件之一。深入落实职前职后融通工作,把承担师范生的课堂教学、技能训练、教育见习、教学实习、毕业设计(论文)纳入基教中心教研员考核内容。
3.建立高水平兼职教师队伍。构建由中小学幼儿园名师、教研员、基础教育专家组成的“三位一体”兼职教师队伍。依托基础教育名师、名校长工作室,建立多重合作培养机制。建立特级教师与校长专家库,实行基础教育特聘教授制度。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沈阳师范大学教师教育改革领导小组,成员由校领导、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和承担教师培养任务的学院院长组成,办公室设在教师教育处,负责对教师教育改革的组织领导和统筹规划。进一步理顺教师教育管理体制,师范专业的教育见习和教育实习由教师教育处和教师专业发展学院统一组织实施;教师专业发展学院和基教中心有关研训部门负责教师教育理论与技能的培养,二级学院负责学科专业培养和学生管理,实现专业性和师范性并重、学科专业课程和教师教育课程的共同培养、双向强化。
(二)加强设施建设
整合学校现有教师教育资源,通过改造、升级、扩建微格实验室,建设智能录播室、普通话练习实验室、板书测试实验室、教学研讨评课室、教学观摩室等方式,建设“一中心、两平台” 暨“教师职业技能实训中心、精品资源课共享平台、师范生职业技能考核平台”,为师范生职业技能训练提供有力保障。
(三)加强经费投入
学校每年设置教师教育专项经费,列入学校预算。用于教师教育研究、教师教育类课程建设、案例资源库建设、教师职业技能强化、卓越教师试点等工作。在学校教学改革研究、实践教学改革等项目中设立教师教育专门领域,经费单独核算。
(四)加强考核督导
充分发挥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和教学督导办公室的作用,对教师教育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定期邀请校外专家、中小学校长等对我校教师教育质量进行评测,并提出意见和建议。把师范生考研率、就业率、教师资格考试通过率、竞赛获奖情况等作为相关单位业绩考核、办学水平评估的重要内容,作为评优选先、表彰奖励的重要依据。
附件:
沈阳师范大学教师教育改革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沈阳师范大学教师教育课程指导方案
沈 阳 师 范 大 学
2015年4月22日
附件1:
沈阳师范大学教师教育改革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林 群
副组长:关松林 夏 敏
成 员:(以姓氏笔划为序)
邓玉福 朴雪涛 刘天华 刘天成 刘亚军
闫怡恂 李 文 李明军杨 明 但 菲
张 鹏 邵永运 周 莹 赵美艳 赵慧平
郭洪渊 景 敏 程 岩
办公室设在教师教育处,办公室主任刘天成(兼任)。
附件2:
沈阳师范大学教师教育课程指导方案
为进一步落实我校“教师教育独具特色,服务基础教育贡献突出”的发展目标,有效实施《沈阳师范大学教师教育改革推进计划》,科学应对国家教师资格考试改革,为制定2015级师范专业培养方案提供依据,特制定沈阳师范大学教师教育课程指导方案。
一、指导思想
在认真研究国家关于教师教育改革相关政策和充分总结我校已有教师教育改革经验的基础上,借鉴国内外先进的教师教育研究成果,遵循教师专业发展规律,挖掘我校教师教育资源,构建独具特色的“四年一贯”、“四位一体”、“四习结合”的教师教育课程方案。
二、基本依据
(一)教师教育课程标准
《教师教育课程标准》中强调育人为本、实践取向、终身学习的理念。该标准中可测量的内容在教师资格考试大纲中充分体现;
可测量的内容,根据课程性质与内容,为师范专业学生开设理论提升与技能拓展课程,其中一些课程是研究生入学考试、教师编制考试的必考内容,一些课程为师范生进入基础教育从事教育教学的基本内容,是教师专业发展的基础。
(二)国家教师资格考试标准
全国教师资格考试(中学)共设置四个科目,分别为《综合素质》、《教育知识与能力》、《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和《面试》。《综合素质》包括职业理念、教育法律法规、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文化素养、基本能力五个模块;《教育知识与能力》包括教育基础知识和基本原理、中学课程、中学教学、中学生学习心理、中学生发展心理、中学生心理辅导、中学德育、中学班级管理与教师心理八个模块;《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包括学科知识、课程知识、教学知识、教学技能四个模块,《面试》包括职业认知、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思维品质、教学设计、教学实施与教学评价八个模块。
(三)学校政策
我校2015年以后继续培养师范专业学生,在开放的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制度下,教师教育课程必须依据国家考试政策不断进行优化。
基于以上三个方面,设计师范专业必修课程、选修课程、综合实践教育课程。
三、总体思路
四、课程设置
以教师教育课程标准和国家教师资格考试标准为依据,将教师教育课程按照学科体系进行科学、合理整合,设置必修课程、选修课程和综合实践教育课程三种类型。
教师教育必修课程16学分;选修课程8-10学分,并根据文科与理科学生的专业差异设置课程,并要求文科生选修8学分,理科生选修10学分;综合实践教育课程14学分,共计38-40学分。
(一)教师教育课程
课 程 类 型 | 课程 编号 | 课程名称 | 学 分 | 总 学 时 | 其中 | 各学期周学时分配 | 考 核 方 式 | ||||||||||||||||
授 课 | 实 验 上 机 | 习题 讨论实践 | 第 一 学 期 | 第 二 学 期 | 小 学 期 | 第 三 学 期 | 第 四 学 期 | 小 学 期 | 第 五 学 期 | 第 六 学 期 | 小 学 期 | 第 七 学 期 | 第 八 学 期 | ||||||||||
15 | 15 | 3 | 18 | 15 | 3 | 18 | 15 | 3 | 18 | 11 | |||||||||||||
必修课 程 | 技能课程 | 教师语言 | 1 | 15 | 1 | 考试 | |||||||||||||||||
基础理论课程 | 学习心理学 | 2 | 36 | 2 | 考试 | ||||||||||||||||||
中学生发展心理学 | 2 | 30 | 2 | 考试 | |||||||||||||||||||
教育学基础 | 3 | 45 | 3 | 考试 | |||||||||||||||||||
德育与班级管理 | 2 | 36 | 2 | 考试 | |||||||||||||||||||
教师职业规范与政策法规 | 1 | 18 | 1 | 考试 | |||||||||||||||||||
学科 课程 | 中学**学科课程标准与教材分析 | 初中 | 2 | 30 | 2 | 考试 | |||||||||||||||||
高中 | |||||||||||||||||||||||
中学**学科教学设计 | 3 | 54 | 3 | 考试 | |||||||||||||||||||
合计 | 16 | 264 | 1 | 5 | 7 | 3 | |||||||||||||||||
选 修 课 程 | 教学 理论 提升 与技 能拓 展课 程 | 普通话语音 | 1 | 15 | 2(单双周) | 考查 | |||||||||||||||||
钢笔书写技能 | 1 | 15 | 2(单双周) | 考查 | |||||||||||||||||||
粉笔书写技能 | 1 | 15 | 2(单双周) | 考查 | |||||||||||||||||||
学校心理咨询与辅导 | 2 | 30 | 2 | 考查 | |||||||||||||||||||
中外教育史 | 2 | 36 | 2 | 考查 | |||||||||||||||||||
心理学专题辅导讲座 | 1 | 18 | 4(1-5) | 考查 | |||||||||||||||||||
教育学专题辅导讲座 | 1 | 18 | 4(5-9) | 考查 |
课 程 类 型 | 课程 编号 | 课程名称 | 学 分 | 总 学 时 | 其中 | 各学期周学时分配 | ||||||||||||||||||
授 课 | 实 验 上 机 | 习题 讨论实践 | 第 一 学 期 | 第 二 学 期 | 小 学 期 | 第 三 学 期 | 第 四 学 期 | 小 学 期 | 第 五 学 期 | 第 六 学 期 | 小 学 期 | 第 七 学 期 | 第 八 学 期 | 考核方式 | ||||||||||
15 | 15 | 3 | 18 | 15 | 3 | 18 | 15 | 3 | 18 | 11 | ||||||||||||||
学科选修课程 | 中学**学科教育专题辅导讲座 | 1 | 18 | 8(1-2) | 考查 | |||||||||||||||||||
中学**学科教学实践能力训练 | 2 | 30 | 2 | 考查 | ||||||||||||||||||||
*现代教育技术应用1 | 1 | 18 | 2(单双周) | 考查 | ||||||||||||||||||||
*现代教育技术应用2 | 1 | 18 | 2(1-9) | 考查 | ||||||||||||||||||||
*中学数学思想方法与解题研究 | 2 | 30 | 2 | 考查 | ||||||||||||||||||||
*中学**学科实验教学研究 | 2 | 30 | 2 | 考查 | ||||||||||||||||||||
学科教育测量与评价 | 1 | 18 | 2(单双周) | 考查 | ||||||||||||||||||||
学科教师教育研究与专业发展 | 1 | 18 | 2(单双周) | 考查 | ||||||||||||||||||||
基础教育热点问题讲座 | 1 | 18 | 2(1-9) | 考查 | ||||||||||||||||||||
最低修学学分 | 最低修学学分:文科8学分,理科10学分 |
注:1. 选修课程中标记“*”的课程为必选课程。
2.“数学思想方法与解题研究”课程,只有数学师范专业的学生修学。
3. “中学**学科实验教学研究”课程,只有物理、化学、生物师范方向的学生修学。
4.“心理学专题辅导讲座、教育学专题辅导讲座、中学**学科教育专题辅导讲座”三门选修课程为考前辅导,可安排在晚上上课。
5.“现代教育技术应用”包括课件制作、信息技术与**学科教学整合研究等内容。
(二)综合实践教育课程
课 程 类 型 | 课程编号 | 课程名称 | 学 分 | 各学期周学时分配 | 考 核 方 式 | |||||||||||
第 一 学 期 | 第 二 学 期 | 小 学 期 | 第 三 学 期 | 第 四 学 期 | 小 学 期 | 第 五 学 期 | 第 六 学 期 | 小 学 期 | 第 七 学 期 | 第 八 学 期 | ||||||
15 | 15 | 3 | 18 | 15 | 3 | 18 | 15 | 3 | 18 | 11 | ||||||
教师 教育 实践 | 教师口语大赛 | 0 | * | * | * | 综合 | ||||||||||
三字一画大赛 | 0 | * | * | * | 综合 | |||||||||||
教师教育专题研讨与汇报 | 1 | * | * | * | 综合 | |||||||||||
学科专业知识竞赛(中学) | 0 | * | 综合 | |||||||||||||
学科教学专题研讨及汇报 | 1 | * | * | 综合 | ||||||||||||
教学课件制作大赛 | 0 | * | * | 综合 | ||||||||||||
教学技能大赛(说课、讲课) | 0 | * | * | 综合 | ||||||||||||
教育见习 | 2 | 3周 | *1 | *1 | *1 | 综合 | ||||||||||
教育实习 | 6 | 15周 | * | 综合 | ||||||||||||
毕业设计与研习 | 4 | 3周 | * | 综合 | ||||||||||||
合计 | 14 |
五、设置说明
(一)关于课程类型归属及考试说明
1.关于必修和选修
教师教育理论课程设置为必修课程与选修课程两种类型,其中必修课程主要是从内容范围和要求深度方面对应教师资格考试,基本涵盖国家教师资格考试科目一、科目二和科目三考试的内容;选修课程是必修课程的拓展与深入,是为了提升学生应试能力和进一步满足专业发展的需要。
2.关于考试方式
国家教师资格考试采用试卷考试与上机考试,根据沈阳师范大学考试评价制度改革的基本要求,结合课程特点采用教考分离模式、考查及综合考核方式。在采取教考分离的基础上,适度增加过程性评价的比重,采用过程评价与终结评价相结合的评价方式。
(二)关于课程进程与学时学分安排
1.关于学分学时说明
根据各门课程在国家教师资格考试中的卷面分数所占比例和该课程的难易程度不同,确定每门课程的学分学时。
2.关于课程进度安排说明
从试点地区的国家教师资格考试时间来看,大学三年级学生可以申请报名考试。为给学生创造更多的考试机会,把与教师资格考试相关的课程均安排在2、3、4、5学期,以便学生在第5学期可以申请科目一与科目二考试,第6学期可以申请科目三考试。三个科目考试全部通过后可以申请面试。
3.具体课程变化
与2014级相对照,2015级教师教育课程(或与教师资格考试相关的课程)分别融合在公共教育课程、国设必修课程、学科专业教育课程、教师教育课程与综合实践教育课程之中(详见附表)。具体变化如下:
(1)在“公共必修课程”中增设《大学语文》课程,1学分,18学时,占用“通识选修课程”学分。教学内容为教师资格考试课程《综合素质》大纲中的“文化素养”模块中“中外文学史上重要的作家作品”与“重要的中国传统文化知识”;“基本能力”模块中的“逻辑思维能力、阅读理解能力、写作能力”等。
(2)在“公共必修课程”《大学计算机应用基础》中增加教师资格考试课程《综合素质》大纲中的“基本能力”模块中的“信息处理能力”相关内容。
(3)在“通识选修课程”中增设具有教师教育特色的《中学体育活动策划》与《中学艺术活动策划》课程。
(4)适度调整《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课程内容,增加教师教育职业内容,包括校长对教师期待、学科教师知识与能力、班主任工作能力、教师资格考试内容及整体课程设计解读等内容。
(三)关于教师教育课程的教学班规模
为保障教师教育课程教学质量,需要限制教学班规模。其中,必修课程的教学班规模控制在40-60人;选修课程的教学班规模应控制在80-120人。
(四)关于综合实践教育课程
综合实践教育课程细化后分为各种教师职业技能比赛、专题研讨与汇报、毕业设计、教育见习与教育实习五个部分。
教师职业技能比赛:要求师范专业及方向学生在二级学院全部参与2-3次比赛(按设计要求),要求每位师范生达到最低要求标准,并选拔达到一定标准的学生参与全校大赛,授予获奖证书。
专题研讨与汇报:分为教师教育基础理论专题研讨与汇报、学科教学专题研讨与汇报。教师教育基础理论专题研讨与汇报共3次,在小学期中安排,以教师职业规范、班主任工作、教师专业发展等作为主题,3次全部修学并完成学习任务后赋予学分;学科教学专题研讨汇报分别在第四学期和第六学期小学期进行。
教育见习:教育见习主要安排在第一、第二、第三个小学期进行。
教育实习:教育实习安排在第七学期,共15周。
毕业设计与研习:安排在第七学期教育实习结束后,共3周。要求师范生综合应用所学的各种理论知识和技能,结合教育实习的收获,进行教学设计,用于检验与评价师范生总体学习水平。
附表:
其他课程模块变化情况
1.公共教育课程
课 程 类 型 | 课程编号 | 课程名称 | 学 分 | 总 学 时 | 其中 | 各学期周学时分配 | 考 核 方 式 | ||||||||||||||||||||||||||
授 课 | 实 验 上 机 | 习 题 讨 论 | 第 一 学 期 | 第 二 学 期 | 小 学 期 | 第 三 学 期 | 第 四 学 期 | 小 学 期 | 第 五 学 期 | 第 六 学 期 | 小 学 期 | 第 七 学 期 | 第 八 学 期 | ||||||||||||||||||||
15 | 15 | 3 | 18 | 15 | 3 | 18 | 15 | 3 | 18 | 11 | |||||||||||||||||||||||
大学语文 | 1 | 18 | 2(1-9) | 《大学语文》针对国家教师资格考试科目《综合素养》开设。 | 考试 | ||||||||||||||||||||||||||||
选 修 课 程 | A人文科学 cultural science | 7 | 1.师范专业学生在通识选修课程中选择课程,修满7学分。 2.《中小学体育活动策划》与《中小学艺术活动策划》针对师范生活动的策划、组织、管理能力而开始。 | ||||||||||||||||||||||||||||||
B社会科学 Social Sciences | |||||||||||||||||||||||||||||||||
C自然科学 Natural Science | |||||||||||||||||||||||||||||||||
D艺术体育 Arts and sports | |||||||||||||||||||||||||||||||||
E综合实践 Comprehensive practice | |||||||||||||||||||||||||||||||||
F中学体育活动策划 | |||||||||||||||||||||||||||||||||
G中学艺术活动策划 | |||||||||||||||||||||||||||||||||
合计 | 1 | ||||||||||||||||||||||||||||||||
2.国设通识课程
课 程 类 型 | 课程编号 | 课程名称 | 学 分 | 总 学 时 | 其中 | 各学期周学时分配 | 考 核 方 式 | ||||||||||||||
授 课 | 实 践 | 习 题 讨 论 | 第 一 学 期 | 第 二 学 期 | 小 学 期 | 第 三 学 期 | 第 四 学 期 | 小 学 期 | 第 五 学 期 | 第 六 学 期 | 小 学 期 | 第 七 学 期 | 第 八 学 期 | ||||||||
15 | 15 | 3 | 18 | 15 | 3 | 18 | 15 | 3 | 18 | 11 | |||||||||||
25703410 | *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上 Career Development and Employment Guidance Volume I | 1 | 18 | 9 | 9 | 4 | 考查 | ||||||||||||||
课 程 类 型 | 课程编号 | 课程名称 | 学 分 | 总 学 时 | 其中 | 各学期周学时分配 | 考 核 方 式 | |||||||||||||
授 课 | 实 验 上 机 | 习题 讨论实践 | 第 一 学 期 | 第 二 学 期 | 小 学 期 | 第 三 学 期 | 第 四 学 期 | 小 学 期 | 第 五 学 期 | 第 六 学 期 | 小 学 期 | 第 七 学 期 | 第 八 学 期 | |||||||
15 | 15 | 3 | 18 | 15 | 3 | 18 | 15 | 3 | 18 | 11 | ||||||||||
必修 课程 | *学科专业知识 (二选一) | 初中 | 2 | 36 | * | 考试 | ||||||||||||||
高中 | ||||||||||||||||||||
说明:*《学科专业知识》,分为初中和高中两个部分,各学院可以根据师范生实际需求情况,规定课程类型(必修与选修)与学生选择权利(一门或两门)及考核方式。
关于印发《沈阳师范大学教师教育改革
推进计划》的通知
学校各单位:
现将《沈阳师范大学教师教育改革推进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沈阳师范大学
二
一五年四月二十日
沈阳师范大学教师教育改革推进计划
为贯彻全国教师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国家《教师专业标准(试行)》、《教师教育课程标准(试行)》和《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要求,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构建灵活开放的教师教育体系,实现“教师教育独具特色,服务基础教育贡献突出”的战略目标,特制定本计划。
一、改革背景
近年来,学校相继出台《关于进一步深化教师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等相关文件,推动教师教育改革,取得显著成效。随着教师教育改革的深入,师范类专业学生申请教师资格证也要参加全国统一的教师资格考试,使高师院校师范教育面临着严峻挑战。基础教育内涵发展及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制度的实施,对新教师的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推进教师教育改革有利于发挥职前职后一体化的体制优势,进一步彰显我校教师教育的办学特色。
二、工作思路
以国家教师教育改革相关政策为依据,以提高师范生培养质量为宗旨,以教师资格考试制度改革为导向,整合校内外教师教育资源, 构建U-G-R-S(师范大学-地方政府-教研机构-中小学校)四位一体的教师教育协同培养新机制,探索多元化的教师培养模式,培养一批理想信念坚定、道德情操高尚、专业知识扎实、职业技能突出,能够适应和引领基础教育教学改革、推进素质教育发展的高素质复合型优秀教师。
三、主要任务
(一)构建多元化教师培养模式
1.探索卓越教师培养模式。针对教育改革发展对高素质教师的需求,教师教育类国家级特色专业和一本B段招生专业,要重点探索教师教育课程整体设计、分段考核、全程培养的新模式,培养一批具有我校特色、能够适应和引领教育教学改革、具有教育家潜质的卓越教师。切实做好“卓越幼儿教师培养计划改革项目”,探索双学位教育、三导师制、国际交流等培养方式,培养“理论基础扎实、艺术特色见长、实践能力突出”的卓越幼儿教师,满足学前教育发展对高端教师的需求。
2.实施优秀教师培养模式。针对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的新形势,相关培养单位要以在校师范生为培养对象,依据《教师教育课程标准》和《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科学构建“公共教育课程+学科专业课程+教师教育课程+实践教学课程+养成教育课程”的课程体系,强化基本技能,打造特色技能,注重养成教育,重点实施U-G-R-S协同培养,造就一批能够胜任课程改革、适应基础教育发展具有“一专多能,一技之长”的复合型优秀教师。
3.构建合格教师培养模式。以在校非师范生为培养对象,采取灵活开放的方式修读教师教育课程。学生既可以通过业余辅修的方式,修读教师教育课程,考核合格认定学分,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相应学位。也可以通过网络课程与面授辅导相结合的方式,学习教师资格考试课程,提升理论水平和应试能力,为培养未来合格教师奠定基础。
(二)加强教师教育课程建设
1.构建“四年一贯”的课程体系。优化教师教育课程结构,突出实践取向,前置教师教育课程安排,将教师教育课程渗透到大学四年教育过程中,形成与国家课程标准和教师资格考试对接的教师教育课程体系,包括“基础理论课程+学科教育课程+综合素质课程+实践技能课程”。
2.建设“实践取向”的课程资源。改革课程教学内容,精选对培养优秀教师有重要价值的内容进课程,精选优秀中小学教学案例进课程。开发优质课程资源,启动“师范生职业技能培养系列课程”和“教师教育特色课程”建设工作,开发一批高水平、有特色的教师教育课程资源。
3.开发“开放共享”的网络课程。积极借鉴MOOCs和微课程等信息技术手段,开发教师教育网络课程。实施“教师教育精品资源共享课程建设计划”,创建“沈阳师范大学教师教育网络课程学习平台”,建设相应的多媒体资源库、名师教学案例库、课堂教学素材库,为师范生提供多样化、个性化的学习资源。
(三)强化教育实践环节
1.构建“四习结合”的实践教学模式。强化实践教学环节,加强师范生教学技能训练,构建“演习、见习、实习、研习”一体化的教育实践模式,将训练与实践活动贯穿师范生培养的全过程,调整教育实践方式,落实师范生教育实践不少于一个学期制度。建设“高校教师、教研员、优秀中小学教师”专兼结合的教育实践指导教师队伍,充分发挥辽宁省中小学名师、名校长、名教研员的指导作用。
2.构建“四位一体”的教育实践机制。构建高校学术引领、地方政府政策支持、教研部门专业支撑、中小学积极参与的“四位一体”教育实践机制,建设好“合作共赢”的教师教育创新实验区,积极实施多样化的教育实习方案,进一步完善“多学科混合编队”的教育实习方式。
构建名师教学观摩、教学案例分析、中小学课堂网络直播、中小学实地见习“分层递进”的教育见习模式。分阶段分层次开展教育见习活动,一年级侧重培养职业情感,二年级侧重增强职业体验,三年级侧重强化职业技能。
3.构建“基本+特色”的职业技能模式。强化基本技能,打造特色技能,改革技能课程教学内容,完善培养训练方案,充分利用“教师职业技能实训中心”和校内相关资源,采取课堂教学、学生自主训练和教师指导相结合的方式,全力培养和训练师范生的“教师口语、板书板画、课件制作、说课、讲课”等五项教学基本技能,建立教师职业技能考核制度,分阶段考核。未通过考核的师范生将不允许参加教育实习。
充分发挥我校专业和师资的优势,倾力打造师范生特色技能,包括音乐、体育、美术、舞蹈、书法、国学、主持、经典诵读等,在培养方案中设置特色技能选修课程,要求每个师范生都掌握1-2项特色技能,拓展他们的发展空间和就业机会,形成我校教师教育的特色和品牌。
(四)加强师资队伍建设
1.建设结构合理的教师团队。配齐补足教师教育课程教师,培养和引进一批学科教育带头人,形成相对稳定的学科教学团队。实施教师教育队伍成长发展计划,选派优秀青年教师到国内外访学进修,设立专项课题支持相关教师积极从事教师教育课程和教学研究,建立教师教育类课程教师的表彰奖励制度,全面提升教师教育专业教师的教学水平和科研能力。
2.完善教师管理和考核办法。建立教师教育教师到中小学教学实践制度,每年不少于30学时,作为专业技术职务晋升的条件之一。深入落实职前职后融通工作,把承担师范生的课堂教学、技能训练、教育见习、教学实习、毕业设计(论文)纳入基教中心教研员考核内容。
3.建立高水平兼职教师队伍。构建由中小学幼儿园名师、教研员、基础教育专家组成的“三位一体”兼职教师队伍。依托基础教育名师、名校长工作室,建立多重合作培养机制。建立特级教师与校长专家库,实行基础教育特聘教授制度。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沈阳师范大学教师教育改革领导小组,成员由校领导、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和承担教师培养任务的学院院长组成,办公室设在教师教育处,负责对教师教育改革的组织领导和统筹规划。进一步理顺教师教育管理体制,师范专业的教育见习和教育实习由教师教育处和教师专业发展学院统一组织实施;教师专业发展学院和基教中心有关研训部门负责教师教育理论与技能的培养,二级学院负责学科专业培养和学生管理,实现专业性和师范性并重、学科专业课程和教师教育课程的共同培养、双向强化。
(二)加强设施建设
整合学校现有教师教育资源,通过改造、升级、扩建微格实验室,建设智能录播室、普通话练习实验室、板书测试实验室、教学研讨评课室、教学观摩室等方式,建设“一中心、两平台” 暨“教师职业技能实训中心、精品资源课共享平台、师范生职业技能考核平台”,为师范生职业技能训练提供有力保障。
(三)加强经费投入
学校每年设置教师教育专项经费,列入学校预算。用于教师教育研究、教师教育类课程建设、案例资源库建设、教师职业技能强化、卓越教师试点等工作。在学校教学改革研究、实践教学改革等项目中设立教师教育专门领域,经费单独核算。
(四)加强考核督导
充分发挥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和教学督导办公室的作用,对教师教育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定期邀请校外专家、中小学校长等对我校教师教育质量进行评测,并提出意见和建议。把师范生考研率、就业率、教师资格考试通过率、竞赛获奖情况等作为相关单位业绩考核、办学水平评估的重要内容,作为评优选先、表彰奖励的重要依据。
附件:
沈阳师范大学教师教育改革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沈阳师范大学教师教育课程指导方案
沈 阳 师 范 大 学
2015年4月22日
附件1:
沈阳师范大学教师教育改革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林 群
副组长:关松林 夏 敏
成 员:(以姓氏笔划为序)
邓玉福 朴雪涛 刘天华 刘天成 刘亚军
闫怡恂 李 文 李明军杨 明 但 菲
张 鹏 邵永运 周 莹 赵美艳 赵慧平
郭洪渊 景 敏 程 岩
办公室设在教师教育处,办公室主任刘天成(兼任)。
附件2:
沈阳师范大学教师教育课程指导方案
为进一步落实我校“教师教育独具特色,服务基础教育贡献突出”的发展目标,有效实施《沈阳师范大学教师教育改革推进计划》,科学应对国家教师资格考试改革,为制定2015级师范专业培养方案提供依据,特制定沈阳师范大学教师教育课程指导方案。
一、指导思想
在认真研究国家关于教师教育改革相关政策和充分总结我校已有教师教育改革经验的基础上,借鉴国内外先进的教师教育研究成果,遵循教师专业发展规律,挖掘我校教师教育资源,构建独具特色的“四年一贯”、“四位一体”、“四习结合”的教师教育课程方案。
二、基本依据
(一)教师教育课程标准
《教师教育课程标准》中强调育人为本、实践取向、终身学习的理念。该标准中可测量的内容在教师资格考试大纲中充分体现;
可测量的内容,根据课程性质与内容,为师范专业学生开设理论提升与技能拓展课程,其中一些课程是研究生入学考试、教师编制考试的必考内容,一些课程为师范生进入基础教育从事教育教学的基本内容,是教师专业发展的基础。
(二)国家教师资格考试标准
全国教师资格考试(中学)共设置四个科目,分别为《综合素质》、《教育知识与能力》、《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和《面试》。《综合素质》包括职业理念、教育法律法规、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文化素养、基本能力五个模块;《教育知识与能力》包括教育基础知识和基本原理、中学课程、中学教学、中学生学习心理、中学生发展心理、中学生心理辅导、中学德育、中学班级管理与教师心理八个模块;《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包括学科知识、课程知识、教学知识、教学技能四个模块,《面试》包括职业认知、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思维品质、教学设计、教学实施与教学评价八个模块。
(三)学校政策
我校2015年以后继续培养师范专业学生,在开放的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制度下,教师教育课程必须依据国家考试政策不断进行优化。
基于以上三个方面,设计师范专业必修课程、选修课程、综合实践教育课程。
三、总体思路
四、课程设置
以教师教育课程标准和国家教师资格考试标准为依据,将教师教育课程按照学科体系进行科学、合理整合,设置必修课程、选修课程和综合实践教育课程三种类型。
教师教育必修课程16学分;选修课程8-10学分,并根据文科与理科学生的专业差异设置课程,并要求文科生选修8学分,理科生选修10学分;综合实践教育课程14学分,共计38-40学分。
(一)教师教育课程
课 程 类 型 | 课程 编号 | 课程名称 | 学 分 | 总 学 时 | 其中 | 各学期周学时分配 | 考 核 方 式 | ||||||||||||||||
授 课 | 实 验 上 机 | 习题 讨论实践 | 第 一 学 期 | 第 二 学 期 | 小 学 期 | 第 三 学 期 | 第 四 学 期 | 小 学 期 | 第 五 学 期 | 第 六 学 期 | 小 学 期 | 第 七 学 期 | 第 八 学 期 | ||||||||||
15 | 15 | 3 | 18 | 15 | 3 | 18 | 15 | 3 | 18 | 11 | |||||||||||||
必修课 程 | 技能课程 | 教师语言 | 1 | 15 | 1 | 考试 | |||||||||||||||||
基础理论课程 | 学习心理学 | 2 | 36 | 2 | 考试 | ||||||||||||||||||
中学生发展心理学 | 2 | 30 | 2 | 考试 | |||||||||||||||||||
教育学基础 | 3 | 45 | 3 | 考试 | |||||||||||||||||||
德育与班级管理 | 2 | 36 | 2 | 考试 | |||||||||||||||||||
教师职业规范与政策法规 | 1 | 18 | 1 | 考试 | |||||||||||||||||||
学科 课程 | 中学**学科课程标准与教材分析 | 初中 | 2 | 30 | 2 | 考试 | |||||||||||||||||
高中 | |||||||||||||||||||||||
中学**学科教学设计 | 3 | 54 | 3 | 考试 | |||||||||||||||||||
合计 | 16 | 264 | 1 | 5 | 7 | 3 | |||||||||||||||||
选 修 课 程 | 教学 理论 提升 与技 能拓 展课 程 | 普通话语音 | 1 | 15 | 2(单双周) | 考查 | |||||||||||||||||
钢笔书写技能 | 1 | 15 | 2(单双周) | 考查 | |||||||||||||||||||
粉笔书写技能 | 1 | 15 | 2(单双周) | 考查 | |||||||||||||||||||
学校心理咨询与辅导 | 2 | 30 | 2 | 考查 | |||||||||||||||||||
中外教育史 | 2 | 36 | 2 | 考查 | |||||||||||||||||||
心理学专题辅导讲座 | 1 | 18 | 4(1-5) | 考查 | |||||||||||||||||||
教育学专题辅导讲座 | 1 | 18 | 4(5-9) | 考查 |
课 程 类 型 | 课程 编号 | 课程名称 | 学 分 | 总 学 时 | 其中 | 各学期周学时分配 | ||||||||||||||||||
授 课 | 实 验 上 机 | 习题 讨论实践 | 第 一 学 期 | 第 二 学 期 | 小 学 期 | 第 三 学 期 | 第 四 学 期 | 小 学 期 | 第 五 学 期 | 第 六 学 期 | 小 学 期 | 第 七 学 期 | 第 八 学 期 | 考核方式 | ||||||||||
15 | 15 | 3 | 18 | 15 | 3 | 18 | 15 | 3 | 18 | 11 | ||||||||||||||
学科选修课程 | 中学**学科教育专题辅导讲座 | 1 | 18 | 8(1-2) | 考查 | |||||||||||||||||||
中学**学科教学实践能力训练 | 2 | 30 | 2 | 考查 | ||||||||||||||||||||
*现代教育技术应用1 | 1 | 18 | 2(单双周) | 考查 | ||||||||||||||||||||
*现代教育技术应用2 | 1 | 18 | 2(1-9) | 考查 | ||||||||||||||||||||
*中学数学思想方法与解题研究 | 2 | 30 | 2 | 考查 | ||||||||||||||||||||
*中学**学科实验教学研究 | 2 | 30 | 2 | 考查 | ||||||||||||||||||||
学科教育测量与评价 | 1 | 18 | 2(单双周) | 考查 | ||||||||||||||||||||
学科教师教育研究与专业发展 | 1 | 18 | 2(单双周) | 考查 | ||||||||||||||||||||
基础教育热点问题讲座 | 1 | 18 | 2(1-9) | 考查 | ||||||||||||||||||||
最低修学学分 | 最低修学学分:文科8学分,理科10学分 |
注:1. 选修课程中标记“*”的课程为必选课程。
2.“数学思想方法与解题研究”课程,只有数学师范专业的学生修学。
3. “中学**学科实验教学研究”课程,只有物理、化学、生物师范方向的学生修学。
4.“心理学专题辅导讲座、教育学专题辅导讲座、中学**学科教育专题辅导讲座”三门选修课程为考前辅导,可安排在晚上上课。
5.“现代教育技术应用”包括课件制作、信息技术与**学科教学整合研究等内容。
(二)综合实践教育课程
课 程 类 型 | 课程编号 | 课程名称 | 学 分 | 各学期周学时分配 | 考 核 方 式 | |||||||||||
第 一 学 期 | 第 二 学 期 | 小 学 期 | 第 三 学 期 | 第 四 学 期 | 小 学 期 | 第 五 学 期 | 第 六 学 期 | 小 学 期 | 第 七 学 期 | 第 八 学 期 | ||||||
15 | 15 | 3 | 18 | 15 | 3 | 18 | 15 | 3 | 18 | 11 | ||||||
教师 教育 实践 | 教师口语大赛 | 0 | * | * | * | 综合 | ||||||||||
三字一画大赛 | 0 | * | * | * | 综合 | |||||||||||
教师教育专题研讨与汇报 | 1 | * | * | * | 综合 | |||||||||||
学科专业知识竞赛(中学) | 0 | * | 综合 | |||||||||||||
学科教学专题研讨及汇报 | 1 | * | * | 综合 | ||||||||||||
教学课件制作大赛 | 0 | * | * | 综合 | ||||||||||||
教学技能大赛(说课、讲课) | 0 | * | * | 综合 | ||||||||||||
教育见习 | 2 | 3周 | *1 | *1 | *1 | 综合 | ||||||||||
教育实习 | 6 | 15周 | * | 综合 | ||||||||||||
毕业设计与研习 | 4 | 3周 | * | 综合 | ||||||||||||
合计 | 14 |
五、设置说明
(一)关于课程类型归属及考试说明
1.关于必修和选修
教师教育理论课程设置为必修课程与选修课程两种类型,其中必修课程主要是从内容范围和要求深度方面对应教师资格考试,基本涵盖国家教师资格考试科目一、科目二和科目三考试的内容;选修课程是必修课程的拓展与深入,是为了提升学生应试能力和进一步满足专业发展的需要。
2.关于考试方式
国家教师资格考试采用试卷考试与上机考试,根据沈阳师范大学考试评价制度改革的基本要求,结合课程特点采用教考分离模式、考查及综合考核方式。在采取教考分离的基础上,适度增加过程性评价的比重,采用过程评价与终结评价相结合的评价方式。
(二)关于课程进程与学时学分安排
1.关于学分学时说明
根据各门课程在国家教师资格考试中的卷面分数所占比例和该课程的难易程度不同,确定每门课程的学分学时。
2.关于课程进度安排说明
从试点地区的国家教师资格考试时间来看,大学三年级学生可以申请报名考试。为给学生创造更多的考试机会,把与教师资格考试相关的课程均安排在2、3、4、5学期,以便学生在第5学期可以申请科目一与科目二考试,第6学期可以申请科目三考试。三个科目考试全部通过后可以申请面试。
3.具体课程变化
与2014级相对照,2015级教师教育课程(或与教师资格考试相关的课程)分别融合在公共教育课程、国设必修课程、学科专业教育课程、教师教育课程与综合实践教育课程之中(详见附表)。具体变化如下:
(1)在“公共必修课程”中增设《大学语文》课程,1学分,18学时,占用“通识选修课程”学分。教学内容为教师资格考试课程《综合素质》大纲中的“文化素养”模块中“中外文学史上重要的作家作品”与“重要的中国传统文化知识”;“基本能力”模块中的“逻辑思维能力、阅读理解能力、写作能力”等。
(2)在“公共必修课程”《大学计算机应用基础》中增加教师资格考试课程《综合素质》大纲中的“基本能力”模块中的“信息处理能力”相关内容。
(3)在“通识选修课程”中增设具有教师教育特色的《中学体育活动策划》与《中学艺术活动策划》课程。
(4)适度调整《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课程内容,增加教师教育职业内容,包括校长对教师期待、学科教师知识与能力、班主任工作能力、教师资格考试内容及整体课程设计解读等内容。
(三)关于教师教育课程的教学班规模
为保障教师教育课程教学质量,需要限制教学班规模。其中,必修课程的教学班规模控制在40-60人;选修课程的教学班规模应控制在80-120人。
(四)关于综合实践教育课程
综合实践教育课程细化后分为各种教师职业技能比赛、专题研讨与汇报、毕业设计、教育见习与教育实习五个部分。
教师职业技能比赛:要求师范专业及方向学生在二级学院全部参与2-3次比赛(按设计要求),要求每位师范生达到最低要求标准,并选拔达到一定标准的学生参与全校大赛,授予获奖证书。
专题研讨与汇报:分为教师教育基础理论专题研讨与汇报、学科教学专题研讨与汇报。教师教育基础理论专题研讨与汇报共3次,在小学期中安排,以教师职业规范、班主任工作、教师专业发展等作为主题,3次全部修学并完成学习任务后赋予学分;学科教学专题研讨汇报分别在第四学期和第六学期小学期进行。
教育见习:教育见习主要安排在第一、第二、第三个小学期进行。
教育实习:教育实习安排在第七学期,共15周。
毕业设计与研习:安排在第七学期教育实习结束后,共3周。要求师范生综合应用所学的各种理论知识和技能,结合教育实习的收获,进行教学设计,用于检验与评价师范生总体学习水平。
附表:
其他课程模块变化情况
1.公共教育课程
课 程 类 型 | 课程编号 | 课程名称 | 学 分 | 总 学 时 | 其中 | 各学期周学时分配 | 考 核 方 式 | ||||||||||||||||||||||||||
授 课 | 实 验 上 机 | 习 题 讨 论 | 第 一 学 期 | 第 二 学 期 | 小 学 期 | 第 三 学 期 | 第 四 学 期 | 小 学 期 | 第 五 学 期 | 第 六 学 期 | 小 学 期 | 第 七 学 期 | 第 八 学 期 | ||||||||||||||||||||
15 | 15 | 3 | 18 | 15 | 3 | 18 | 15 | 3 | 18 | 11 | |||||||||||||||||||||||
大学语文 | 1 | 18 | 2(1-9) | 《大学语文》针对国家教师资格考试科目《综合素养》开设。 | 考试 | ||||||||||||||||||||||||||||
选 修 课 程 | A人文科学 cultural science | 7 | 1.师范专业学生在通识选修课程中选择课程,修满7学分。 2.《中小学体育活动策划》与《中小学艺术活动策划》针对师范生活动的策划、组织、管理能力而开始。 | ||||||||||||||||||||||||||||||
B社会科学 Social Sciences | |||||||||||||||||||||||||||||||||
C自然科学 Natural Science | |||||||||||||||||||||||||||||||||
D艺术体育 Arts and sports | |||||||||||||||||||||||||||||||||
E综合实践 Comprehensive practice | |||||||||||||||||||||||||||||||||
F中学体育活动策划 | |||||||||||||||||||||||||||||||||
G中学艺术活动策划 | |||||||||||||||||||||||||||||||||
合计 | 1 | ||||||||||||||||||||||||||||||||
2.国设通识课程
课 程 类 型 | 课程编号 | 课程名称 | 学 分 | 总 学 时 | 其中 | 各学期周学时分配 | 考 核 方 式 | ||||||||||||||
授 课 | 实 践 | 习 题 讨 论 | 第 一 学 期 | 第 二 学 期 | 小 学 期 | 第 三 学 期 | 第 四 学 期 | 小 学 期 | 第 五 学 期 | 第 六 学 期 | 小 学 期 | 第 七 学 期 | 第 八 学 期 | ||||||||
15 | 15 | 3 | 18 | 15 | 3 | 18 | 15 | 3 | 18 | 11 | |||||||||||
25703410 | *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上 Career Development and Employment Guidance Volume I | 1 | 18 | 9 | 9 | 4 | 考查 | ||||||||||||||
课 程 类 型 | 课程编号 | 课程名称 | 学 分 | 总 学 时 | 其中 | 各学期周学时分配 | 考 核 方 式 | |||||||||||||
授 课 | 实 验 上 机 | 习题 讨论实践 | 第 一 学 期 | 第 二 学 期 | 小 学 期 | 第 三 学 期 | 第 四 学 期 | 小 学 期 | 第 五 学 期 | 第 六 学 期 | 小 学 期 | 第 七 学 期 | 第 八 学 期 | |||||||
15 | 15 | 3 | 18 | 15 | 3 | 18 | 15 | 3 | 18 | 11 | ||||||||||
必修 课程 | *学科专业知识 (二选一) | 初中 | 2 | 36 | * | 考试 | ||||||||||||||
高中 | ||||||||||||||||||||
说明:*《学科专业知识》,分为初中和高中两个部分,各学院可以根据师范生实际需求情况,规定课程类型(必修与选修)与学生选择权利(一门或两门)及考核方式。
关于印发《沈阳师范大学教师教育改革
推进计划》的通知
学校各单位:
现将《沈阳师范大学教师教育改革推进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沈阳师范大学
二
一五年四月二十日
沈阳师范大学教师教育改革推进计划
为贯彻全国教师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国家《教师专业标准(试行)》、《教师教育课程标准(试行)》和《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要求,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构建灵活开放的教师教育体系,实现“教师教育独具特色,服务基础教育贡献突出”的战略目标,特制定本计划。
一、改革背景
近年来,学校相继出台《关于进一步深化教师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等相关文件,推动教师教育改革,取得显著成效。随着教师教育改革的深入,师范类专业学生申请教师资格证也要参加全国统一的教师资格考试,使高师院校师范教育面临着严峻挑战。基础教育内涵发展及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制度的实施,对新教师的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推进教师教育改革有利于发挥职前职后一体化的体制优势,进一步彰显我校教师教育的办学特色。
二、工作思路
以国家教师教育改革相关政策为依据,以提高师范生培养质量为宗旨,以教师资格考试制度改革为导向,整合校内外教师教育资源, 构建U-G-R-S(师范大学-地方政府-教研机构-中小学校)四位一体的教师教育协同培养新机制,探索多元化的教师培养模式,培养一批理想信念坚定、道德情操高尚、专业知识扎实、职业技能突出,能够适应和引领基础教育教学改革、推进素质教育发展的高素质复合型优秀教师。
三、主要任务
(一)构建多元化教师培养模式
1.探索卓越教师培养模式。针对教育改革发展对高素质教师的需求,教师教育类国家级特色专业和一本B段招生专业,要重点探索教师教育课程整体设计、分段考核、全程培养的新模式,培养一批具有我校特色、能够适应和引领教育教学改革、具有教育家潜质的卓越教师。切实做好“卓越幼儿教师培养计划改革项目”,探索双学位教育、三导师制、国际交流等培养方式,培养“理论基础扎实、艺术特色见长、实践能力突出”的卓越幼儿教师,满足学前教育发展对高端教师的需求。
2.实施优秀教师培养模式。针对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的新形势,相关培养单位要以在校师范生为培养对象,依据《教师教育课程标准》和《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科学构建“公共教育课程+学科专业课程+教师教育课程+实践教学课程+养成教育课程”的课程体系,强化基本技能,打造特色技能,注重养成教育,重点实施U-G-R-S协同培养,造就一批能够胜任课程改革、适应基础教育发展具有“一专多能,一技之长”的复合型优秀教师。
3.构建合格教师培养模式。以在校非师范生为培养对象,采取灵活开放的方式修读教师教育课程。学生既可以通过业余辅修的方式,修读教师教育课程,考核合格认定学分,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相应学位。也可以通过网络课程与面授辅导相结合的方式,学习教师资格考试课程,提升理论水平和应试能力,为培养未来合格教师奠定基础。
(二)加强教师教育课程建设
1.构建“四年一贯”的课程体系。优化教师教育课程结构,突出实践取向,前置教师教育课程安排,将教师教育课程渗透到大学四年教育过程中,形成与国家课程标准和教师资格考试对接的教师教育课程体系,包括“基础理论课程+学科教育课程+综合素质课程+实践技能课程”。
2.建设“实践取向”的课程资源。改革课程教学内容,精选对培养优秀教师有重要价值的内容进课程,精选优秀中小学教学案例进课程。开发优质课程资源,启动“师范生职业技能培养系列课程”和“教师教育特色课程”建设工作,开发一批高水平、有特色的教师教育课程资源。
3.开发“开放共享”的网络课程。积极借鉴MOOCs和微课程等信息技术手段,开发教师教育网络课程。实施“教师教育精品资源共享课程建设计划”,创建“沈阳师范大学教师教育网络课程学习平台”,建设相应的多媒体资源库、名师教学案例库、课堂教学素材库,为师范生提供多样化、个性化的学习资源。
(三)强化教育实践环节
1.构建“四习结合”的实践教学模式。强化实践教学环节,加强师范生教学技能训练,构建“演习、见习、实习、研习”一体化的教育实践模式,将训练与实践活动贯穿师范生培养的全过程,调整教育实践方式,落实师范生教育实践不少于一个学期制度。建设“高校教师、教研员、优秀中小学教师”专兼结合的教育实践指导教师队伍,充分发挥辽宁省中小学名师、名校长、名教研员的指导作用。
2.构建“四位一体”的教育实践机制。构建高校学术引领、地方政府政策支持、教研部门专业支撑、中小学积极参与的“四位一体”教育实践机制,建设好“合作共赢”的教师教育创新实验区,积极实施多样化的教育实习方案,进一步完善“多学科混合编队”的教育实习方式。
构建名师教学观摩、教学案例分析、中小学课堂网络直播、中小学实地见习“分层递进”的教育见习模式。分阶段分层次开展教育见习活动,一年级侧重培养职业情感,二年级侧重增强职业体验,三年级侧重强化职业技能。
3.构建“基本+特色”的职业技能模式。强化基本技能,打造特色技能,改革技能课程教学内容,完善培养训练方案,充分利用“教师职业技能实训中心”和校内相关资源,采取课堂教学、学生自主训练和教师指导相结合的方式,全力培养和训练师范生的“教师口语、板书板画、课件制作、说课、讲课”等五项教学基本技能,建立教师职业技能考核制度,分阶段考核。未通过考核的师范生将不允许参加教育实习。
充分发挥我校专业和师资的优势,倾力打造师范生特色技能,包括音乐、体育、美术、舞蹈、书法、国学、主持、经典诵读等,在培养方案中设置特色技能选修课程,要求每个师范生都掌握1-2项特色技能,拓展他们的发展空间和就业机会,形成我校教师教育的特色和品牌。
(四)加强师资队伍建设
1.建设结构合理的教师团队。配齐补足教师教育课程教师,培养和引进一批学科教育带头人,形成相对稳定的学科教学团队。实施教师教育队伍成长发展计划,选派优秀青年教师到国内外访学进修,设立专项课题支持相关教师积极从事教师教育课程和教学研究,建立教师教育类课程教师的表彰奖励制度,全面提升教师教育专业教师的教学水平和科研能力。
2.完善教师管理和考核办法。建立教师教育教师到中小学教学实践制度,每年不少于30学时,作为专业技术职务晋升的条件之一。深入落实职前职后融通工作,把承担师范生的课堂教学、技能训练、教育见习、教学实习、毕业设计(论文)纳入基教中心教研员考核内容。
3.建立高水平兼职教师队伍。构建由中小学幼儿园名师、教研员、基础教育专家组成的“三位一体”兼职教师队伍。依托基础教育名师、名校长工作室,建立多重合作培养机制。建立特级教师与校长专家库,实行基础教育特聘教授制度。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沈阳师范大学教师教育改革领导小组,成员由校领导、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和承担教师培养任务的学院院长组成,办公室设在教师教育处,负责对教师教育改革的组织领导和统筹规划。进一步理顺教师教育管理体制,师范专业的教育见习和教育实习由教师教育处和教师专业发展学院统一组织实施;教师专业发展学院和基教中心有关研训部门负责教师教育理论与技能的培养,二级学院负责学科专业培养和学生管理,实现专业性和师范性并重、学科专业课程和教师教育课程的共同培养、双向强化。
(二)加强设施建设
整合学校现有教师教育资源,通过改造、升级、扩建微格实验室,建设智能录播室、普通话练习实验室、板书测试实验室、教学研讨评课室、教学观摩室等方式,建设“一中心、两平台” 暨“教师职业技能实训中心、精品资源课共享平台、师范生职业技能考核平台”,为师范生职业技能训练提供有力保障。
(三)加强经费投入
学校每年设置教师教育专项经费,列入学校预算。用于教师教育研究、教师教育类课程建设、案例资源库建设、教师职业技能强化、卓越教师试点等工作。在学校教学改革研究、实践教学改革等项目中设立教师教育专门领域,经费单独核算。
(四)加强考核督导
充分发挥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和教学督导办公室的作用,对教师教育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定期邀请校外专家、中小学校长等对我校教师教育质量进行评测,并提出意见和建议。把师范生考研率、就业率、教师资格考试通过率、竞赛获奖情况等作为相关单位业绩考核、办学水平评估的重要内容,作为评优选先、表彰奖励的重要依据。
附件:
沈阳师范大学教师教育改革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沈阳师范大学教师教育课程指导方案
沈 阳 师 范 大 学
2015年4月22日
附件1:
沈阳师范大学教师教育改革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林 群
副组长:关松林 夏 敏
成 员:(以姓氏笔划为序)
邓玉福 朴雪涛 刘天华 刘天成 刘亚军
闫怡恂 李 文 李明军杨 明 但 菲
张 鹏 邵永运 周 莹 赵美艳 赵慧平
郭洪渊 景 敏 程 岩
办公室设在教师教育处,办公室主任刘天成(兼任)。
附件2:
沈阳师范大学教师教育课程指导方案
为进一步落实我校“教师教育独具特色,服务基础教育贡献突出”的发展目标,有效实施《沈阳师范大学教师教育改革推进计划》,科学应对国家教师资格考试改革,为制定2015级师范专业培养方案提供依据,特制定沈阳师范大学教师教育课程指导方案。
一、指导思想
在认真研究国家关于教师教育改革相关政策和充分总结我校已有教师教育改革经验的基础上,借鉴国内外先进的教师教育研究成果,遵循教师专业发展规律,挖掘我校教师教育资源,构建独具特色的“四年一贯”、“四位一体”、“四习结合”的教师教育课程方案。
二、基本依据
(一)教师教育课程标准
《教师教育课程标准》中强调育人为本、实践取向、终身学习的理念。该标准中可测量的内容在教师资格考试大纲中充分体现;
可测量的内容,根据课程性质与内容,为师范专业学生开设理论提升与技能拓展课程,其中一些课程是研究生入学考试、教师编制考试的必考内容,一些课程为师范生进入基础教育从事教育教学的基本内容,是教师专业发展的基础。
(二)国家教师资格考试标准
全国教师资格考试(中学)共设置四个科目,分别为《综合素质》、《教育知识与能力》、《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和《面试》。《综合素质》包括职业理念、教育法律法规、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文化素养、基本能力五个模块;《教育知识与能力》包括教育基础知识和基本原理、中学课程、中学教学、中学生学习心理、中学生发展心理、中学生心理辅导、中学德育、中学班级管理与教师心理八个模块;《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包括学科知识、课程知识、教学知识、教学技能四个模块,《面试》包括职业认知、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思维品质、教学设计、教学实施与教学评价八个模块。
(三)学校政策
我校2015年以后继续培养师范专业学生,在开放的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制度下,教师教育课程必须依据国家考试政策不断进行优化。
基于以上三个方面,设计师范专业必修课程、选修课程、综合实践教育课程。
三、总体思路
四、课程设置
以教师教育课程标准和国家教师资格考试标准为依据,将教师教育课程按照学科体系进行科学、合理整合,设置必修课程、选修课程和综合实践教育课程三种类型。
教师教育必修课程16学分;选修课程8-10学分,并根据文科与理科学生的专业差异设置课程,并要求文科生选修8学分,理科生选修10学分;综合实践教育课程14学分,共计38-40学分。
(一)教师教育课程
课 程 类 型 | 课程 编号 | 课程名称 | 学 分 | 总 学 时 | 其中 | 各学期周学时分配 | 考 核 方 式 | ||||||||||||||||
授 课 | 实 验 上 机 | 习题 讨论实践 | 第 一 学 期 | 第 二 学 期 | 小 学 期 | 第 三 学 期 | 第 四 学 期 | 小 学 期 | 第 五 学 期 | 第 六 学 期 | 小 学 期 | 第 七 学 期 | 第 八 学 期 | ||||||||||
15 | 15 | 3 | 18 | 15 | 3 | 18 | 15 | 3 | 18 | 11 | |||||||||||||
必修课 程 | 技能课程 | 教师语言 | 1 | 15 | 1 | 考试 | |||||||||||||||||
基础理论课程 | 学习心理学 | 2 | 36 | 2 | 考试 | ||||||||||||||||||
中学生发展心理学 | 2 | 30 | 2 | 考试 | |||||||||||||||||||
教育学基础 | 3 | 45 | 3 | 考试 | |||||||||||||||||||
德育与班级管理 | 2 | 36 | 2 | 考试 | |||||||||||||||||||
教师职业规范与政策法规 | 1 | 18 | 1 | 考试 | |||||||||||||||||||
学科 课程 | 中学**学科课程标准与教材分析 | 初中 | 2 | 30 | 2 | 考试 | |||||||||||||||||
高中 | |||||||||||||||||||||||
中学**学科教学设计 | 3 | 54 | 3 | 考试 | |||||||||||||||||||
合计 | 16 | 264 | 1 | 5 | 7 | 3 | |||||||||||||||||
选 修 课 程 | 教学 理论 提升 与技 能拓 展课 程 | 普通话语音 | 1 | 15 | 2(单双周) | 考查 | |||||||||||||||||
钢笔书写技能 | 1 | 15 | 2(单双周) | 考查 | |||||||||||||||||||
粉笔书写技能 | 1 | 15 | 2(单双周) | 考查 | |||||||||||||||||||
学校心理咨询与辅导 | 2 | 30 | 2 | 考查 | |||||||||||||||||||
中外教育史 | 2 | 36 | 2 | 考查 | |||||||||||||||||||
心理学专题辅导讲座 | 1 | 18 | 4(1-5) | 考查 | |||||||||||||||||||
教育学专题辅导讲座 | 1 | 18 | 4(5-9) | 考查 |
课 程 类 型 | 课程 编号 | 课程名称 | 学 分 | 总 学 时 | 其中 | 各学期周学时分配 | ||||||||||||||||||
授 课 | 实 验 上 机 | 习题 讨论实践 | 第 一 学 期 | 第 二 学 期 | 小 学 期 | 第 三 学 期 | 第 四 学 期 | 小 学 期 | 第 五 学 期 | 第 六 学 期 | 小 学 期 | 第 七 学 期 | 第 八 学 期 | 考核方式 | ||||||||||
15 | 15 | 3 | 18 | 15 | 3 | 18 | 15 | 3 | 18 | 11 | ||||||||||||||
学科选修课程 | 中学**学科教育专题辅导讲座 | 1 | 18 | 8(1-2) | 考查 | |||||||||||||||||||
中学**学科教学实践能力训练 | 2 | 30 | 2 | 考查 | ||||||||||||||||||||
*现代教育技术应用1 | 1 | 18 | 2(单双周) | 考查 | ||||||||||||||||||||
*现代教育技术应用2 | 1 | 18 | 2(1-9) | 考查 | ||||||||||||||||||||
*中学数学思想方法与解题研究 | 2 | 30 | 2 | 考查 | ||||||||||||||||||||
*中学**学科实验教学研究 | 2 | 30 | 2 | 考查 | ||||||||||||||||||||
学科教育测量与评价 | 1 | 18 | 2(单双周) | 考查 | ||||||||||||||||||||
学科教师教育研究与专业发展 | 1 | 18 | 2(单双周) | 考查 | ||||||||||||||||||||
基础教育热点问题讲座 | 1 | 18 | 2(1-9) | 考查 | ||||||||||||||||||||
最低修学学分 | 最低修学学分:文科8学分,理科10学分 |
注:1. 选修课程中标记“*”的课程为必选课程。
2.“数学思想方法与解题研究”课程,只有数学师范专业的学生修学。
3. “中学**学科实验教学研究”课程,只有物理、化学、生物师范方向的学生修学。
4.“心理学专题辅导讲座、教育学专题辅导讲座、中学**学科教育专题辅导讲座”三门选修课程为考前辅导,可安排在晚上上课。
5.“现代教育技术应用”包括课件制作、信息技术与**学科教学整合研究等内容。
(二)综合实践教育课程
课 程 类 型 | 课程编号 | 课程名称 | 学 分 | 各学期周学时分配 | 考 核 方 式 | |||||||||||
第 一 学 期 | 第 二 学 期 | 小 学 期 | 第 三 学 期 | 第 四 学 期 | 小 学 期 | 第 五 学 期 | 第 六 学 期 | 小 学 期 | 第 七 学 期 | 第 八 学 期 | ||||||
15 | 15 | 3 | 18 | 15 | 3 | 18 | 15 | 3 | 18 | 11 | ||||||
教师 教育 实践 | 教师口语大赛 | 0 | * | * | * | 综合 | ||||||||||
三字一画大赛 | 0 | * | * | * | 综合 | |||||||||||
教师教育专题研讨与汇报 | 1 | * | * | * | 综合 | |||||||||||
学科专业知识竞赛(中学) | 0 | * | 综合 | |||||||||||||
学科教学专题研讨及汇报 | 1 | * | * | 综合 | ||||||||||||
教学课件制作大赛 | 0 | * | * | 综合 | ||||||||||||
教学技能大赛(说课、讲课) | 0 | * | * | 综合 | ||||||||||||
教育见习 | 2 | 3周 | *1 | *1 | *1 | 综合 | ||||||||||
教育实习 | 6 | 15周 | * | 综合 | ||||||||||||
毕业设计与研习 | 4 | 3周 | * | 综合 | ||||||||||||
合计 | 14 |
五、设置说明
(一)关于课程类型归属及考试说明
1.关于必修和选修
教师教育理论课程设置为必修课程与选修课程两种类型,其中必修课程主要是从内容范围和要求深度方面对应教师资格考试,基本涵盖国家教师资格考试科目一、科目二和科目三考试的内容;选修课程是必修课程的拓展与深入,是为了提升学生应试能力和进一步满足专业发展的需要。
2.关于考试方式
国家教师资格考试采用试卷考试与上机考试,根据沈阳师范大学考试评价制度改革的基本要求,结合课程特点采用教考分离模式、考查及综合考核方式。在采取教考分离的基础上,适度增加过程性评价的比重,采用过程评价与终结评价相结合的评价方式。
(二)关于课程进程与学时学分安排
1.关于学分学时说明
根据各门课程在国家教师资格考试中的卷面分数所占比例和该课程的难易程度不同,确定每门课程的学分学时。
2.关于课程进度安排说明
从试点地区的国家教师资格考试时间来看,大学三年级学生可以申请报名考试。为给学生创造更多的考试机会,把与教师资格考试相关的课程均安排在2、3、4、5学期,以便学生在第5学期可以申请科目一与科目二考试,第6学期可以申请科目三考试。三个科目考试全部通过后可以申请面试。
3.具体课程变化
与2014级相对照,2015级教师教育课程(或与教师资格考试相关的课程)分别融合在公共教育课程、国设必修课程、学科专业教育课程、教师教育课程与综合实践教育课程之中(详见附表)。具体变化如下:
(1)在“公共必修课程”中增设《大学语文》课程,1学分,18学时,占用“通识选修课程”学分。教学内容为教师资格考试课程《综合素质》大纲中的“文化素养”模块中“中外文学史上重要的作家作品”与“重要的中国传统文化知识”;“基本能力”模块中的“逻辑思维能力、阅读理解能力、写作能力”等。
(2)在“公共必修课程”《大学计算机应用基础》中增加教师资格考试课程《综合素质》大纲中的“基本能力”模块中的“信息处理能力”相关内容。
(3)在“通识选修课程”中增设具有教师教育特色的《中学体育活动策划》与《中学艺术活动策划》课程。
(4)适度调整《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课程内容,增加教师教育职业内容,包括校长对教师期待、学科教师知识与能力、班主任工作能力、教师资格考试内容及整体课程设计解读等内容。
(三)关于教师教育课程的教学班规模
为保障教师教育课程教学质量,需要限制教学班规模。其中,必修课程的教学班规模控制在40-60人;选修课程的教学班规模应控制在80-120人。
(四)关于综合实践教育课程
综合实践教育课程细化后分为各种教师职业技能比赛、专题研讨与汇报、毕业设计、教育见习与教育实习五个部分。
教师职业技能比赛:要求师范专业及方向学生在二级学院全部参与2-3次比赛(按设计要求),要求每位师范生达到最低要求标准,并选拔达到一定标准的学生参与全校大赛,授予获奖证书。
专题研讨与汇报:分为教师教育基础理论专题研讨与汇报、学科教学专题研讨与汇报。教师教育基础理论专题研讨与汇报共3次,在小学期中安排,以教师职业规范、班主任工作、教师专业发展等作为主题,3次全部修学并完成学习任务后赋予学分;学科教学专题研讨汇报分别在第四学期和第六学期小学期进行。
教育见习:教育见习主要安排在第一、第二、第三个小学期进行。
教育实习:教育实习安排在第七学期,共15周。
毕业设计与研习:安排在第七学期教育实习结束后,共3周。要求师范生综合应用所学的各种理论知识和技能,结合教育实习的收获,进行教学设计,用于检验与评价师范生总体学习水平。
附表:
其他课程模块变化情况
1.公共教育课程
课 程 类 型 | 课程编号 | 课程名称 | 学 分 | 总 学 时 | 其中 | 各学期周学时分配 | 考 核 方 式 | ||||||||||||||||||||||||||
授 课 | 实 验 上 机 | 习 题 讨 论 | 第 一 学 期 | 第 二 学 期 | 小 学 期 | 第 三 学 期 | 第 四 学 期 | 小 学 期 | 第 五 学 期 | 第 六 学 期 | 小 学 期 | 第 七 学 期 | 第 八 学 期 | ||||||||||||||||||||
15 | 15 | 3 | 18 | 15 | 3 | 18 | 15 | 3 | 18 | 11 | |||||||||||||||||||||||
大学语文 | 1 | 18 | 2(1-9) | 《大学语文》针对国家教师资格考试科目《综合素养》开设。 | 考试 | ||||||||||||||||||||||||||||
选 修 课 程 | A人文科学 cultural science | 7 | 1.师范专业学生在通识选修课程中选择课程,修满7学分。 2.《中小学体育活动策划》与《中小学艺术活动策划》针对师范生活动的策划、组织、管理能力而开始。 | ||||||||||||||||||||||||||||||
B社会科学 Social Sciences | |||||||||||||||||||||||||||||||||
C自然科学 Natural Science | |||||||||||||||||||||||||||||||||
D艺术体育 Arts and sports | |||||||||||||||||||||||||||||||||
E综合实践 Comprehensive practice | |||||||||||||||||||||||||||||||||
F中学体育活动策划 | |||||||||||||||||||||||||||||||||
G中学艺术活动策划 | |||||||||||||||||||||||||||||||||
合计 | 1 | ||||||||||||||||||||||||||||||||
2.国设通识课程
课 程 类 型 | 课程编号 | 课程名称 | 学 分 | 总 学 时 | 其中 | 各学期周学时分配 | 考 核 方 式 | ||||||||||||||
授 课 | 实 践 | 习 题 讨 论 | 第 一 学 期 | 第 二 学 期 | 小 学 期 | 第 三 学 期 | 第 四 学 期 | 小 学 期 | 第 五 学 期 | 第 六 学 期 | 小 学 期 | 第 七 学 期 | 第 八 学 期 | ||||||||
15 | 15 | 3 | 18 | 15 | 3 | 18 | 15 | 3 | 18 | 11 | |||||||||||
25703410 | *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上 Career Development and Employment Guidance Volume I | 1 | 18 | 9 | 9 | 4 | 考查 | ||||||||||||||
课 程 类 型 | 课程编号 | 课程名称 | 学 分 | 总 学 时 | 其中 | 各学期周学时分配 | 考 核 方 式 | |||||||||||||
授 课 | 实 验 上 机 | 习题 讨论实践 | 第 一 学 期 | 第 二 学 期 | 小 学 期 | 第 三 学 期 | 第 四 学 期 | 小 学 期 | 第 五 学 期 | 第 六 学 期 | 小 学 期 | 第 七 学 期 | 第 八 学 期 | |||||||
15 | 15 | 3 | 18 | 15 | 3 | 18 | 15 | 3 | 18 | 11 | ||||||||||
必修 课程 | *学科专业知识 (二选一) | 初中 | 2 | 36 | * | 考试 | ||||||||||||||
高中 | ||||||||||||||||||||
说明:*《学科专业知识》,分为初中和高中两个部分,各学院可以根据师范生实际需求情况,规定课程类型(必修与选修)与学生选择权利(一门或两门)及考核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