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师范大学教学运行管理工作考核细则
发布人:孟宪吉  发布时间:2020-08-13   浏览次数:288

沈 阳 师 范 大 学

教学运行管理工作考核细则

说明:本细则旨在监督考核各教学单位教务动态管理情况。每学年末考核评价一次。最后总评得分90分以上为优秀,80分以上为良好,60分以上(含60分)为合格。

项目

内容要求

赋分标准

 1.教学工作

状态(20分)

1-1领导重视(5分)

院(部、中心)领导(党政一把手、主管教学的副院长、副主任)能够经常深入课堂、考场检查教学秩序,有措施、有计划,工作力度大。

有教学检查记录,赋5分。

1-2管理队伍稳定(5分)

教学管理队伍包括院(部、中心)分管教学的副院长(副主任)、教学秘书及教务员。

三年内,教学秘书或教务员每调换一次扣2分。

1-3教学档案齐备(5分)

教学档案包括教学计划、教学大纲、教学日历、考试试卷、论文等。

其中一项不完善扣1分。

1-4完成学校布置的工作(5分)

及时完成教务处下达的工作任务。

未按时完成任务,每次扣1分,满分5分。

2.教学计划制定与执行

40分)

2-1教学计划制定(10分)

每学年根据上级要求及教学改革的实际及时调整修订教学计划,于当年531日前报教务处。

 ①在规定时间内上报且质量合格赋10分;

 ②在规定时间内上报,但需作重要修改赋5分;

没有按时上报赋0分。

2-2教学执行计划(10分)

每学期按规定时间将下学期的教学执行计划(课程表)报教务处。

 ①按时上报赋10分;

 ②延迟上报赋5分;

执行计划与教学计划不符赋0分。

2-3调课率(20分)

每学期开学第一周内将需要调整的课程计划报教务处。允许调课率≤2%(不含不可预见原因,如教师因公出差、病假)。

调课率按开课教学班次统计,即

调整班数

课率=

所开教学班数

调课率每超出额定一个百分点,扣2分,满分20分。

 3.日常教学管理与运行状态

40分)

3-1教学事故(20分)

参照《沈阳师范大学教学事故认定标准及处理办法》

 ①一级教学事故一次扣20分;

 ②二级教学事故一次扣10

三级教学事故一次扣5

3-2期末考试成绩上报率(10分)

期末考试成绩应在考试结束三天内完成录入并报教务处,做到成绩准确、核对无误。

上报率按开课门次统计

上报门数

报率=

总开课门数

每缺少一个百分点,扣1分,满分10分。

3-3教学日历上报率(5分)

每学期开学一周内上交教师教学日历。

计算方法同前

每缺少一个百分点,扣1分,满分5分。

3-4试卷上交率(5分)

每学期开学一个月内将符合装订要求的试卷送交教务处试卷库。

计算方法同前

每缺少一个百分点,扣1分,满分5分。

注:各项扣分以满分为限,不赋负分。